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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移民困难扶助金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16-06-25 00:00

 省财政厅:

根据贵厅通知(湘财绩〔2016〕3号)要求,我局对2015年度移民困难扶助专项资金(6778万元)认真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

为解决部分困难移民的吃饭问题,多年来我省对全省14个市(州)93个县(市区)140多万特困移民发放了粮食补贴。1998年以前,全省每年共发放1.76亿元,其中省财政1.06亿元,省粮食局从平转议粮食差价中每年解决3500万元,省移民资金3500万元。1998年第四季度起,省政府考虑到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有了一定的改善,对移民口粮补贴逐年进行核减,从1.76亿元减到1.2078亿元;由省财政预算安排6778万元,从后扶基金中专项安排5300万元。

2006年新的移民扶持政策出台,后扶基金被整合为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为妥善解决小型水库移民、原享受了口粮补贴而不能享受每人每年600元后期扶持政策的人员及其连带影响人口吃饭困难问题,省人民政府2007年第109次常务会议将移民口粮补贴更名为移民困难扶助金,保留省财政专项安排的移民困难扶助金6778万元。

(二)资金分配

移民困难扶助金为6778万元,其中1000万元按照各市州小型水库的数量和库容各占50%的比例分配到市州、县市区,剩余部分5778万元,按照原移民口粮补贴款的分配比例分配到市州、县市区。

(三)使用范围

根据《湖南省移民困难扶助金使用管理办法》(湘财综〔2015〕18号),移民困难扶助金由县市区统筹安排,包干使用。可以直补到个人的尽量直补到人,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主要用于解决小水库移民、原享受了口粮补贴而不能享受每人每年600元后扶政策人员以及其他连带影响人口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

(四)资金管理

移民困难扶助金分为直补到人资金和项目扶助资金。

1.直补到人资金

要求建立完整的移民困难扶助金发放账册,县市区移民部门衔接同级财政部门,通过农民补贴网,以银行“一卡通”形式一次性将资金及时打卡到个人账户。

2. 项目扶持资金

直补到人后结余的资金和无法落实到人的资金,由县市区政府统筹安排进行项目扶持。县市区移民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根据当地小水库移民现状编制项目扶持年度计划,以项目形式帮助小水库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县市区移民部门编制的项目年度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市州移民部门商市州财政部门审批,以市州为单位汇总上报省移民局备案。县市区移民部门根据审批的项目年度计划及时商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项目计划、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其他相关合同等有效凭据,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到项目实施单位。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省移民困难扶助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情况,同时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的相关投入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的过程

移民困难扶助金分配点多面广,资金使用方向趋同,综合考虑资金总量、地域分布、经济发展、移民特点等方面和其他检查评比情况,我局抽取了资兴市、衡阳县、湘阴县、安化县、新化县、沅陵县作为现场评价对象,此6个县市的移民困难扶助金共计2772万元,占全省2015年移民困难扶助金总额的40.9%,抽查单位资金分配见下表:

湖南省2015年移民困难扶助金评价明细表

单位:万元

抽查单位名称

湘财综指 〔2015〕13号

占总额比例(%)

资兴市

434

6.4

衡阳县

100

1.5

湘阴县

168

2.5

安化县

672

9.9

新化县

656

9.7

沅陵县

742

10.9

合 计

2772

40.9

抽查单位名称

湘财综指

2015〕13号

占总额比例(%)

资兴市

434

6.4

衡阳县

100

1.5

湘阴县

168

2.5

安化县

672

9.9

新化县

656

9.7

沅陵县

742

10.9

2772

40.9

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16年5月10日前,我局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评价指标细则,并下达了评价通知。

第二阶段:市州自评。相关市州移民部门接到通知后,组织人员对相关县市进行了自评。

第三阶段:现场评价。2016年5月10日至25日,我局资金财务处分成两个小组,历时15天,赴6个县市进行了现场评价。评价小组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查阅发放名册、指标文、项目档案资料和财务凭证以及相关文件资料等;在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入户调查,与移民干部及移民座谈,了解口粮补贴款发放情况;实地察看项目完成情况。

第四阶段:撰写报告。实地调查完成后,我局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综合评议后形成评价结论,出具了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的主要政策依据

1.《财政支出绩效考评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2.《湖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资〔2009〕9号);

3.《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湘财绩〔2013〕28号);

4.《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09〕30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资金管理的通知》(湘财综〔2010〕33);

6.《关于印发〈湖南省移民困难扶助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15〕18号);

7.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3号)。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资金支付进度

2015年4月7日,省财政厅下达湘财综指〔2015〕13号文件,拨付移民困难扶助金6778万元。

截至2016年4月30日,各地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抽查单位名称

湘财综指 〔2015〕13号

已使用资金

结存资金

资兴市

434

328.35

105.65

衡阳县

100

100

0

湘阴县

168

168

0

安化县

672

609

63

新化县

656

499.8364

156.1636

沅陵县

742

563.47

178.53

合 计

2772

2268.6564

503.3436

抽查单位名称

湘财综指

2015〕13号

已使用资金

结存资金

资兴市

434

328.35

105.65

衡阳县

100

100

湘阴县

168

168

安化县

672

609

63

新化县

656

499.8364

156.1636

沅陵县

742

563.47

178.53

2772

2268.6564

503.3436

各地基本能按计划进度使用资金,衡阳县、湘阴县资金已全部发放使用到位。安化县结存少量资金,资兴市、新化县、沅陵县结存较多资金,主要是由于计划批复时间较晚,大多县市的计划在2015年11月才由各市局批复下达,造成部分项目未完成或正在验收阶段,资金尚未拨付使用。如:

资兴市未支付的资金有105.6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计划批复较晚,郴州市移民局计划批复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截至2015年4月30日,已完工未验收项目2个;二是由于有些生产项目季节性强,实施过程跨时长,未完工验收。但就目前来看,项目实施效果较好。

新化县未支付的资金有156.163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湘财综〔2015〕18号文的规定,直补到人资金必须以银行“一卡通”形式一次性将资金及时打卡到个人账户。由于收集资料、核实到人,建立发放清册的工作任务量大,造成部分项目的验收结算有所滞后,实际项目已基本完成;二是由于部分项目已完成,但尚未报账,造成账面资金结存量大。

沅陵县未支付的资金有178.53万元,剩余的项目正在办理验收和资金拨付手续。

(二)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根据湘财综〔2015〕18号文规定,移民困难扶助金由县市区统筹安排,主要用于解决小水库移民、原享受了口粮补贴而不能享受每人每年600元后扶政策人员以及其他连带影响人口的生活困难问题,帮助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纳入现场评价的6个县市共分配移民困难扶助金2772万元,占全省2015年移民困难扶助金总额的40.9%。6个县市发放口粮直补资金1102.2099万元,占扶助资金总额的39.76%,受益人口近14万人;有3个县共给5800余特困移民发放慰问金85.15万元,占扶助资金总额的3.07%;扶持项目共331项,资金共1584.6401万元,占扶助资金总额的57.17%。详见下表:

2015年移民困难扶助金分配使用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抽查单位名称

湘财综指 〔2015〕13号

口粮直补

特困慰问

项目情况

金额

发放人数(人)

金额

发放人数(人)

金额

项目个数(个)

资兴市

434

17.85

905

19.15

693

397

29

衡阳县

100

100

20533

0

0

0

0

湘阴县

168

103

2378

0

0

65

6

安化县

672

451.6

88194

34

345

186.4

31

新化县

656

39.5599

8991

32

4775

584.4401

235

沅陵县

742

390.2

18043

0

0

351.8

30

合计

2772

1102.2099

139044

85.15

5813

1584.6401

331

抽查单位名称

湘财综指

2015〕13号

口粮直补

特困慰问

项目情况

金额

发放人数(人)

金额

发放人数(人)

金额

项目个数(个)

资兴市

434

17.85

905

19.15

693

397

29

衡阳县

100

100

20533

湘阴县

168

103

2378

65

安化县

672

451.6

88194

34

345

186.4

31

新化县

656

39.5599

8991

32

4775

584.4401

235

沅陵县

742

390.2

18043

351.8

30

合计

2772

1102.2099

139044

85.15

5813

1584.6401

331

各地的项目资金,大多用于库区和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套,以库区村道硬化、山塘渠道整修为主。具体情况如:沅陵县投入农田水利配套1项、资金10万元,新农村建设1项、资金20万元,道路交通13项、资金185万元,文化教育1项、资金10万元,种植业12项、资金103万,养殖业2项、资金23.8万元,共计351.8万元;资兴市投入农村饮水安全37万元、新农村建设172万元、农村交通资金188万元。

(三)评价结论

移民困难扶助金项目6778万元用于解决小水库移民、原享受了口粮补贴而不能享受每人每年600元后扶政策人员以及其他连带影响人口的生活困难问题。按照湘财综〔2015〕18号文的要求,我局对2015年安排的项目资金进行了合理分配,做到了分配方法和结果公开,并通过内部审计、绩效评估等方式加强了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基本上能专款专用,按计划实施项目,按程序支付资金,入账手续齐全,按要求建立了项目台账、项目资料及时归集存档。按照湘财绩〔2016〕3号文所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6个县市的平均得分为96.5分,评价等级为“优”。

1. 经济性

各县市坚持按上级批复的计划资金额度和项目名称实施2015年度移民困难扶助金项目,未超计划、超预算使用资金,未调整项目实施。通过财政资金的直接和引导作用,库区基础设施得到完善,产业发展较快,移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移民增产增收,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

2. 有效性

按照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和设计范围,各县市2015年度移民困难扶助金项目大部分得到及时实施和完工,验收达到了项目质量标准要求。各县市移民困难扶助金项目实施所涉及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群众满意度高,其中满意占比99%,一般占比0.8%,不满意占比0.2%。

3. 可持续性

通过发放直补到人资金和项目扶持建设,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对移民产业发展、移民脱贫致富和库区经济发展产生了可持续影响。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现场评价了解的情况,移民困难扶助金项目还存在以下问题,需在下步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小水库移民强烈反映补贴标准太低

对于我省近100万的小水库移民和100多万的连带影响人口,原享受了口粮补贴而不能享受每人每年600元后扶政策人员,每人每月十几元甚至几元的直补资金已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求。很多县市小水库移民集体上访,如新化、衡阳等十几个县市的小水库移民在县市反映诉求达100多次,来省里集中反映诉求有10余次,他们强烈要求与大中型水库移民同等享受每人每年600元扶持政策或者出台扶持政策,提高扶持标准。

(二)部分县市直补到人资金拨付滞后

根据湘财综〔2015〕18号文要求,县市区移民部门衔接同级财政部门,通过农民补贴网,以银行“一卡通”形式一次性将资金及时打卡到个人账户。衡阳县与新化县按照相关要求,收集资料、核实到人,建立发放清册,与财政、银行多方沟通衔接,以“一卡通”形式打到移民个人账户,工作量较大,造成直补到人资金拨付滞后。经走访调查,虽资金到位时间有所延迟,但均已拨付到位。

(三)市州移民困难扶助金计划批复时间迟缓

大部分县市移民困难扶助金计划批复时间迟缓,影响了资金的拨付进度。2015年度移民困难扶助资金有的到2016年度才开始使用,截至评价日仍有部分资金结存。如:郴州市移民局批复资兴市移民困难扶助金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从上级批复时间到现场绩效评价时间仅6个多月的时间,期间适逢春节,难免影响部分项目的实施进度。

五、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各县市移民部门及水库移民普遍反映移民困难扶助金意义重大,有效地促进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但受限于资金过少,困难扶持的综合效应难以发挥,与现实需要尚有不小差距。如:全省每年分配到娄底市的移民扶助资金790余万元,每座小水库仅分到1万余元,扶持力度太小。因此,除保留现有扶持政策外,还应进一步完善连带群体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二)进一步提高资金下达时效

有的市州资金下达效率不高,影响了资金的拨付进度。如:湘财综指〔2015〕13号文于2015年4月7日就已下达,有的市州于2015年底才下达批复计划,造成移民困难资金的结余。各市州移民部门应在收到指标文后30日内,批复移民困难扶助金计划,以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真正做到雪中送炭,帮助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三)进一步突出特色效应

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完善和配套一些事关农业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二是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加移民收入。三是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扎实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注重提高移民群众的非农就业技能,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增加移民收入。同时,以小集镇建设为契机,引导移民群众在经营好土地的基础上发展流通贩运、餐饮服务等二、三产业,拓宽群众增收渠道。

(四)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突出精准扶持。在扶持方面,不应搞一刀切,平均化。要加强直补资金动态管理,对于生活已相当富有的移民,应逐步取消直补资金,重点向困难移民倾斜。二是严格项目审核把关。加强项目申报把关,从源头上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确保最大化发挥资金效益。

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2016年6月23日

关于2015年度移民困难扶助金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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