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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湘乡市局以“三个不发生”为目标推进“平安单位”创建工作

  时间:2017-12-01 00:00

   近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要求,湘乡市局以解决影响平安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积极推进“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一方面落实工作责任制。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以签订责任状的形式把综治与“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向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层层分解,细化量化成具体指标,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工作不力出现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另一方面落实巡查制度,要求各乡镇基层所认真执行局机关制定的巡查制度,明确巡查责任人及所承担的巡查片区,定期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对各乡镇国土所动态巡查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监督,做到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数月来,湘乡市局通过扎实工作,实现了“平安单位”创建“三个不发生”的预期目标:不发生刑事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因纠纷处理不当而引发群体事件、不发生集体访、越级访或重大社会治安案件。(湘乡市局 周晋峰/文 刘旭剑/编辑

湘潭:湘乡市局以“三个不发生”为目标推进“平安单位”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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