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衡阳市局召开会议,针对前期尚未整改到位的“大棚房”问题,对每个问题逐案进行分析研究,明确由局领导带队组成督导组,一案一组,进驻各县市区督导整改工作。
3月22日至25日,全体督导组成员现场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市局向市委提请,由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针对摸排问题不细、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不按时间节点和整改要求落实到位的县市区,将启动严厉的问责机制,用严明的纪律倒逼工作落实。
目前,衡阳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正在紧锣密鼓地整改当中,在3月25日前将所有违法设施拆除,3月底前完成复垦复绿,确保“大棚房”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衡阳市局 朱弘/文 刘旭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