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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 索引号:430S00015/2018-02814
  • 发文日期:2018-06-08 00:00
  • 名称: 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按照《关于开展第一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督查的通知》部署安排,3月下旬至4月上旬,省国土资源厅分四组对全省14个市州41个县市区批复时间在3个月以上(含历年)未验收的增减挂钩项目,通过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选、现场核实、交换意见等工作方式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好的经验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协同、乡镇实施、群众参与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推进的主要模式,尤其是贫困县把增减挂钩项目建设作为脱贫攻坚的主要抓手,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专设了增减挂钩项目办公室,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如永顺县、龙山县、双峰县、邵阳县、安仁县、江华县、桃江县、娄星区等县市区县委县政府对增减挂钩项目高度重视,成立了高规格的项目领导小组,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或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充分给予了项目组织保障。

(二)互相交流学习,规章制度完善

为加强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各地积极探索,加强学习,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如茶陵县组织到安徽省金寨县实地考察,到省内试点新邵县学习借鉴,为启动增减挂钩工作奠定基础;安仁县出台了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办法、资金管理办法、易地扶贫搬迁户宅基地工程复垦补助方案等管理制度;江华县出台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推动“空心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三)政策宣传有力,群众参与积极

大力宣传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为顺利推进增减挂项目做好基础工作。如永顺、龙山等县(市、区)采取动员大会、横幅、橱窗广告、制作专题短片等形式大力宣传项目政策,做到宣传全覆盖,政策透明,家喻户晓;临湘市道路两边有大量的广告宣传空心村改造事宜;邵阳县编制了增减挂钩项目工作简报、建立了工作微信群,及时发布动态、随时了解情况、迅速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项目监管到位,工程质量较好

为防止“豆腐渣”工程,部分县(市、区)聘请过硬的技术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从方案的立项到验收,县国土局全程参与,全程监管,充分担当了主体责任,项目工程进度快,质量较好。如醴陵市、湘潭县项目土壤重构工程实施效果较好,耕作层平整;龙山、辰溪、石门、汉寿等县复垦耕地规整,田埂、坡面、机耕路夯实有型,沟、渠砌筑线直、面光,耕作层平整、厚度达标、无砖块杂物。

(五)存档资料齐全,措施得当有力

制定了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管理措施有力,奖惩措施得当,为项目的推进起到了积极作用。如桃江县、南县、沅江县及双峰县在项目推进的同时,不放松资料同步归档等基础性工作,项目相关资料做到及时收集整理,汇编成册,归档放置;永顺县基础工作扎实,影像和文件资料齐全,从立项到验收审核,各环节简洁、有序,每户建立一个卷宗,一户一档。其卷宗内容包含:1.拆旧复垦申请表;2.拆旧复垦审批表;3.集体建设用地权属证明材料(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等);4.集体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协议;5.自愿拆旧复垦承诺书;6.补偿明细表;7.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前、拆除后复垦竣工对比照片;8.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9.土地利用现状图(复垦前后)、影像图、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10.申请验收报告;11.县级验收表等资料。卷宗条理清楚,一目了然,值得借鉴推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增减挂钩政策理解不透彻。部分县市、区领导不够重视,文件精神理解不够深入,制定的相关政策及实施方案欠科学,导致相关部门间沟通协调难,存在推诿现象,甚至人为设障,导致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如会同县、麻阳县、津市市等县市区。

(二)项目实施进展不平衡。大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快,但部分项目启动慢,领导重视不够,组织实施制度不全,现场监管不力,相关补助资金不到位,项目实施推进乏力,工程进度滞后。如零陵区、株洲县等县市区。

(三)项目工程质量不高。一是复垦为耕地的田块杂物清除不彻底,田块中仍留有砖块石头等杂物;二是部分土壤重构工程质量不佳,犁底层未夯实,水田无蓄水、保水功能,督查发现茶陵县项目水田犁底层夯实不够,保水效果差;三是耕作层质量不达标、厚度不够、肥力欠缺;四是个别项目道路与田块高差较大,未做路基护坡,有滑坡的隐患;五是部分项目水泥硬化工程标准不高;六是大部分项目未落实耕种。如桑植县、衡东县等县市区。

(四)项目在线报备工作滞后。绝大部分县市区在线报备工作滞后,没有按要求组织填报。

(五)项目变更较大。部分县市区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选址不合理,拆旧区权属不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旱改水,水改旱,项目变更大,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如保靖县、会同县等县市区。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督导力度。市县国土资源局要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常态化督导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的质量与进度。

(二)进一步加强项目选址论证。严把项目拆旧区选址关,加强地类选址科学合理性,摸清地块权属性质,充分调查,做实做细做好群众基础工作;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及复垦方案,尽量减少项目变更,严控盲目追求复垦数量、复垦高级别地类的趋势。

(三)进一步做好项目示范点建设。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地块通常点多面广,各县市区实施过程中,每个乡镇根据复垦的方向,每一地类至少建设一个示范点。示范点建设要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施工单位、技术单位和监理单位参与完成,并通过现场教学示范,进一步明确规范、标准和要求。

(四)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国土资源局局领导、耕地、规划股长等相关责任人应当亲临一线,逐块地从选址到验收层层把关;技术单位从方案制定、勘察选址到验收确定,应当全过程指导;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方案施工,实施过程中出现水田改旱地,旱地改水田,不符旱地是否改为其他农用地,技术单位及时提供实施方案;监理人员应当充分发挥监理作用,建立现场监督工作台账。

(五)进一步督促历年项目清理。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对已批准超过3年未验收的增减挂钩项目,允许延期至2018年6月30日,届时未完成验收确认的,一律终止实施,但原拆旧地块可以纳入新的增减挂钩项目重新申报;对历年增减挂钩项目存在节余指标的,各县市区应出具充分的佐证材料,省厅将予以认可,并录入增减挂钩指标管理系统。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6月7日


附件:各县市区督查基本情况.docx

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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