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自然资办发〔2018〕6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68号)要求,我厅对“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的“从事测绘活动单位资质许可”进一步优化了准入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网上审批
有关单位申请“从事测绘活动单位资质许可”一律经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cehuizizhi.com/)注册提交申请材料,省市两级不得要求提供纸质申报材料。各市州局必须于2018年11月16日前在局门户网站办事服务栏目提供“从事测绘活动单位资质许可”网上办理链接。
二、严格按承诺期限办理许可事项
“从事测绘活动单位资质许可”法定办理期限为30个工作日,我厅承诺办理期限为18个工作日。请各市州局于2018年11月16日前在局门户网站办事服务栏目公布“从事测绘活动单位资质许可”承诺期限。
三、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
我厅按“证照分离”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精简了审批材料,营业执照不再作为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将由我厅直接在线获取核验。
四、及时更新办理指南
我厅已按要求在厅门户网站办事服务栏目,及时更新了“从事测绘活动单位资质许可”的办理指南,包括受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法律依据、结果样本等。请各市州局于2018年11月16日前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更新后的办理指南。
五、加强批后监管,积极推进信息数据共享
我厅已建成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综合监管平台,将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备案、作业证申请、成果汇交等事项纳入了监管平台。下一步我厅将加大与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