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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成果收集汇交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19-11693
  • 发文日期:2019-03-01 15:09
  • 名称: 关于认真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成果收集汇交工作的通知

湘自然资办发〔2019〕28号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中央关于“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部署,落实自然资源部与省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和“多规合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的要求,推动“放管服”改革和全省“规划一张图”,决定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成果收集汇交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如下:

  一、收集范围。各市州、县市区涉及国土空间布局与安排的规划成果,主是是:1、城乡规划成果;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3、主体功能区规划成果;4、相关部门专项规划成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成果已在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备存,相关市州县不再重复收集汇交。

二、成果形式。1、各市州县要完成城乡规划成果(附件1)、相关部门专项规划成果(附件2)的收集。城乡规划成果须汇交电子版(矢量数据、电子文档、图片等);相关部门专项规划成果原则上汇交电子版,无电子版必须汇交纸质成果。2、汇交的电子版成果原则上以光盘为载体提交,且数据坐标系要统一转换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3、成果汇交要求由市州局安排专人送达省厅直属单位,即湖南省第三测绘院。

三、相关要求。1、时间要求。3月15日前完成城乡规划成果(附件1)的汇交,4月30日前完成相关部门专项规划成果汇交。 2、汇交要求。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所辖县市区相关规划成果的收集汇交工作,按要求完成本级及所辖县市相关规划成果的收集、整理,并统一汇交。3、工作要求。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成果的收集汇交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确定工作联络员(3月6日前将将负责人和联络员及联系方式报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同时,省厅将采取相应的约束措施促进规划成果的汇交。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省厅国土空间规划局高兵武  89991263  

省第三测绘院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附件1:城乡规划成果汇总表.docx
附件2:相关部门专项规划成果汇总表.docx

关于认真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成果收集汇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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