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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015/2018-77574
  • 发文日期:2018-04-03 00:00
  • 名称: 中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湘国土资党发〔2018〕9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党组(党委),厅机关各处室党支部,厅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的实施办法,持之以恒反“四风”、转作风,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经厅党组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注重调研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清“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的时代意义,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扣“放管服”改革、征地拆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土地矿产执法、地质灾害治理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科学确定调研主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合理确定调研地点、调研路线、调研对象,始终把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调研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调研点现场要真实,不得“踩点”,更不得弄虚作假。要扑下身子、沉到一线、进到基层,到群众和实际工作中去做艰苦细致的调查研究,力求全面、准确、深入了解实情,不搞走秀式调研,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突出重点、求真务实,针对具体问题解剖典型,把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找到破解难题的办法和路径,防止浅尝辄止、以偏概全,草率地下结论、做判断。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批评的批评;汇报内容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不得报喜不报忧,不搞面面俱到。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处室各单位)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主持开展1项重点调研,及时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

2.减少陪同人员。根据调研主题和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员。厅主要负责同志考察调研,陪同的各处室各单位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市州国土资源局可安排1位主要负责同志陪同;其他厅领导考察调研,陪同的各处室各单位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市州国土资源局可安排1位分管负责同志陪同。各处室各单位负责同志自主开展的调研,随行人员不超过2人,一般由市州国土资源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陪同。厅领导及各处室各单位负责同志到各地考察调研,不得搞层层陪同,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最大限度减少随行人员数量,无直接工作任务人员一律不到调研现场。厅领导原则上不同时到同一个市州调研,各处室各单位负责同志外出调研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不搞重复调研。

3.简化接待工作。调研中坚持轻车简从,不得在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组织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含LED电子屏),不专门摆放花草,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超规格住房,不得转嫁住宿费用,不得超规格标准接待,不得安排各类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酒。调研人员按规定交纳伙食费、结住宿费。要尽量安排集体乘车,减少随行车辆。除工作需要外,不得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考察。

二、精简会议活动

4.减少会议活动。严格控制、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尽量合并。会议活动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省厅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厅一类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按程序呈批;厅二类、三类会议原则上每年只召开1次,每年年初编报会议活动计划,经厅党组会或厅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会议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国土资源部党组要求等确需临时增加的会议,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未经批准,厅领导及各处室各单位负责同志一律不参加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5.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厅一类会议会期不超过1天,人数控制在100人左右,其它各类会议会期不超过1天,人数控制在60人左右,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10%以内。

6.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非涉密的学习传达、工作布置类会议原则上采取视频会议方式,直接开到基层,不层层重复开会。视频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确需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发言要紧扣主题、简明扼要,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不要搞成工作汇报。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7.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会议预算管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严禁使用会议费购置固定资产及开支与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会议场所应安排本单位、本系统内部会议场所或财政部门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不得在风景区、度假区开会。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摆设水果香烟、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三、精简文件简报

8.减少各类文件。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凡通过会议或其他形式已做出安排部署的不再发文;凡通过电话、传真、网络能够解决问题的不再发文;同一事项一般只发一次文;工作内容相近或相关的尽量只发一个文件。厅机关公文能以厅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不以厅名义印发;能以便函印发的,不以正式文件印发。减少配套类、分工方案类文件数量,分工方案原则上应合并到文件中或作为附件一并印发。未经批准,省厅不向各地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除厅办公室外,各处室各单位不得向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报文。

9.减少各类简报。以厅名义报送省委、省政府、国土资源部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简报,只限《湖南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动态》。各处室各单位需向省委、省政府、国土资源部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报送的信息,须经本处室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由厅办公室统一编报,并按规定报厅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厅机关各处室一律不得主办简报,各直属单位主办的简报不超过1种;对于专项性工作需办简报的,须严格按程序报批并控制发送范围,专项工作结束后停办简报。

10.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严格文件简报的审核把关,切忌制发文件照抄照搬、抄袭拼凑、“依葫芦画瓢”。实行公文起草错情反馈制度,将公文起草纳入机关处室绩效考核。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文件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简明实用,严格控制篇幅,部署重要工作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6000字,其他文件稿一般不超过4000字。厅党组会、厅务会、厅长办公会等会议审议议题的汇报说明材料一般不超过2000字。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工作动态、典型经验、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内容,一般不超过2500字。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码,实行公文的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推行简报上网,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缩短流转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四、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

11.严格按照外事管理相关规定,科学制定因公出国(境)工作计划,不得因人找事,不安排照顾性出访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严禁以考察名义因公出国。除上级安排的出国(境)工作任务外,厅系统党政干部按规定实行量化管理。严格控制赴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士、新加坡、意大利、新西兰、西班牙等热门国家和世界旅游热点城市。因公出国(境)人员要严格遵守外事纪律,不得随意改变已经批准的出访路线及日程,不得进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活动,严禁变相公款旅游。注重节约,不铺张浪费,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安排食宿、乘坐交通工具,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直属单位和企业摊派转嫁出国费用。

五、厉行勤俭节约

12.严格执行有关待遇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公务用车、交通、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待遇规定。严控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标准配备、装修使用办公用房。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不得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不得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所属单位的车辆,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按规定要求安排休假休息,严格实行报批制度。

13.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函告、审批等制度,严格按标准安排接待住宿用房和用餐,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格控制同一接待活动中的陪同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除外事活动和商务接待外,在公务活动中一律禁止公款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严禁以任何名义进行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及其他纪念品和土特产。

14.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严于律己,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正确价值取向,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和抵制歪风邪气。勤俭持家,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他们谨言慎行、本分做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旗号在外面谋取利益的,要坚决制止,涉嫌违纪违法的要主动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禁止领导干部及亲属违规参与企业经营性活动。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求特殊照顾,为在企业工作的亲属提供帮助,搞权钱交易。禁止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

六、加强监督检查

15.各单位要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转作风改作风、防止“四风”反弹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执行本通知各项要求,每年对执行情况进行1次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厅党组。厅党组每年组织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1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报告。要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16.厅党组和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转作风改作风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逐条对照,查摆问题,分析根源,切实整改,务求实效。

17.各级纪检机构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及时督促整改,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继续从一件一件小事抓起,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以钉钉子精神抓牢抓实抓成,做到久久为功、成风化俗。财务管理部门每年要对“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18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省厅此前印发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2017年7月7日印发的《中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湘国土资党发〔2017〕27号)同时废止。

中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

2018年3月22日

中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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