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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国土资源厅纪律检查组2017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7-04-17

省国土资源厅、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省煤田地质局党组:

现将《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国土资源厅纪律检查组2017年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国土资源厅纪律检查组

2017年4月17日


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国土资源厅纪律检查组2017年度工作要点

 

根据省纪委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加强对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督检查

总的思路是,围绕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督促被监督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

1.从政治的高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指导思想、重大政策和原则要求,认真落实省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实际行动始终、主动向党中央看齐。

2.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工作作风、选人用人、收受贿赂等方面的问题,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抓住其中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深入剖析,严肃查处。

3.督促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防身治病的制度,开展对民主集中制、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反制度的行为。

4.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情况的摸底排查,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二、加强对被监督单位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党内监督

总的思路是,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监督内容依照《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落实和加强监督。

5.有计划地至少每半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每半年向省纪委报告一次被监督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

6.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7.有计划地进行定期约谈或廉政谈话,把“红脸出汗”作为经常性手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围绕党组织领导作用是强还是弱、加强党的建设是实还是虚,全面从严治党是严还是宽,紧扣“六项纪律”,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常规巡查,或者根据需要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开展专项巡查。对省地质矿产勘察开发局、省有色地质勘察局、省煤田地质局各开展不少于1次全面巡查;对省国土资源厅部分直属单位开展巡查。

9.采取座谈、个别谈话、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调研,了解被监督单位有关情况、发现问题。

三、加强对被监督单位作风建设监督检查

总的思路是,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持之以恒抓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落实,紧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变相公款旅游、涉赌涉毒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陋习问题,加强监督检查。

10.强化日常监督,采取自办、督办、转办等方式,认真办理省纪委交办、省委巡视组移交、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典型问题坚决予以通报曝光。

11.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及时督促被监督单位开展“四风”问题自查自纠,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组织对被监督单位进行明察暗访。

12.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

四、对违反党纪和作风建设规定或管党治党失责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或严肃问责

总的思路是,从加强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入手,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反党纪和作风建设规定或管党治党失责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或严肃问责。

13.畅通纪检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各类检举、控告。落实省纪委互联网+监督,完善网上纪检举报,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增设“纪律检查”专栏和“纪检举报信箱”,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纪检举报台账。

14.综合本纪检组受理或上级交办的信访举报以及本纪检组监督检查发现、上级交办或有关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问题线索实行分类处置和销号管理。

15.关注有关舆情,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集体研究。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被监督单位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

16.根据需要对有关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接到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应,及时找本人核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

17.对违反党纪和作风建设规定或管党治党失责的依法依规进行执纪问责。主要是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有关执纪问责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依照和准确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做好纪律审查和问责工作。

18.深化“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定期梳理问题线索,直接查办、交办督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并及时通报曝光。

五、加强与派出机关联系,做好省纪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19.完成省纪委部署安排的重点工作、专项工作以及其他工作。做好省纪委及有关室交办工作。

20.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向派出机关请示报告工作。及时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及信息材料。

21.加强与派出机关联系,加大业务支持指导与干部培养使用。

六、保障措施

22.根据本工作要点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3.与驻在单位协调,落实纪律检查工作经费保障。

24.与各被监督单位协调,建立与被监督单位工作联系与协调机制。

25.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主要是建立健全内部分工及工作职责、干部选拔任用“廉洁意见”回复、定期约谈及廉政谈话、巡查、信访举报受理和问题线索管理、信访举报情况分析研判、谈话提醒和约谈函询、办案、请示报告以及内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制度。

26.加强自身建设。配合完成驻省国土资源厅纪律检查组改革,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和力量。加强纪律检查业务学习与培训,加强对本纪检组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建设一支业务过硬、纪律严明,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检查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