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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简报第六十九期

时间:2017-08-02 11:38

【情况通报】

两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通过验收

根据《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54号)、《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湘发证办发〔2011〕2号)、《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湘发证办发〔2012〕3号)等的要求,省发证办按照“成熟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采取“逐县申请确认、分批集中验收”的方式,分两批对望城区等12个县市区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进行验收。第一批包括望城区、宁乡市、浏阳市、洞口县、安乡县、凤凰县等6个县市区,验收时间为7月12日。第二批包括鼎城区、澧县、永定区、武陵源区、桑植县、泸溪县等6个县市区,验收时间为7月28日。

望城区等12个县市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顺利通过验收,标志着历时6年的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入了扫尾阶段。为此,省发证办根据各县市区实际工作进度,制定了详细的验收计划,组织开展省级验收工作,同时要求各地按时汇交验收成果,确保年底完成工作任务。

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简报第六十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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