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11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22 16:31

邓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省级耕地保护奖励激励的建议》收悉。经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扛稳扛牢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责任。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全面压实耕地保护,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我省实现了耕地进大于出的历史性突破,耕地保护获国务院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一是强化耕地保护目标管理,省政府将全省5431.71万亩耕地保护目标、481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恢复耕地计划分解至市州。2022年全省耕地保护目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恢复耕地计划全面完成,实现了耕地流入大于流出二是以实施田长制为抓手,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刚性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的总体要求,构建全省“5+1”田长体系,运用湖南省田长制一平台三终端,实现一码管地。三是在全国率先编制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定指标、定位置,明确现状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恢复耕地和补充耕地空间。四是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全面推行耕地进出平衡,明确耕地转出、转入的正负面清单,进出平衡管理工作被自然资源部通报肯定。五是严格督察执法,加强天空地网一体化监测,推行月清三地两矿机制,开展违法用地双零行动,建立五抓五早五协同机制,始终保持督察执法高压态势,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

二、多措并举推进耕地保护奖励激励。一是加强耕地保护正向激励。省政府将耕地保护纳入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连续两年分别对获得耕地保护激励的4个市州、10个县市区,分别奖励300万和100万;对获得自然资源高效利用激励的市州、县市区,分别奖励300亩、1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浏阳市、株洲市渌口区获得2022年度国务院大督查土地计划指标奖励。市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奖励。二是完善耕地保护考核办法。今年中办、国办印发了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粮食安全考核合并,我省将对标对表完善相关考核办法。三是扩展耕地保护奖励激励范围。2022年,向市县返还省级统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2020年耕地开垦费2.7079亿元,专项用于耕地保护工作。清理并重新核定种粮补助面积,真正实现补贴种粮的耕地,调动种粮农户的积极性。推动将新增耕地纳入补贴范围,加强新增耕地后期管护与质量提升。省农业农村、省发展改革、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实施意见》,打通投融资创新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闭环链条。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保护责任传导和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对于委员提出的建立健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建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正在研究建立耕地保护奖惩机制,我们将密切关注中央政策动向,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耕地保护的奖惩措施。同时,联合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对耕地保护制度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继续实行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激发各地守正创新狠抓落实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将耕地种起来、用起来、管起来,守牢耕地红线。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