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89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22 16:34

罗双全委员:

提出的《关于推进工业用地整治政策创新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全面节约战略、高质量发展和“五好”园区建设等要求,不断加强工业用地出让全生命周期管理,并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其他部门联合开展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清理专项行动,不断建立健全产业园区和工业用地管理制度,引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变革,优化园区发展空间,提高了园区投入产出水平和工业化集约强度,实现工业用地更集约、更高效、更可持续利用,促进了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一、强化规划引领,健全节约集约评价机制。一是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三区三线正式划定时按照至2035年新增城镇用地的15%-25%,将全省园区用地规模控制在12万公顷内,严格实行园区总量与强度双控、增量与存量挂钩;同时制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进一步细化园区土地分类管理,合理确定工业项目容积率底限、绿地率上限,引导园区建设用地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强化产城、产教、产金融合规划保障,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打造产业综合体,允许将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引导产业园区优化布局。二是开展园区“三类低效土地”清理工作。2022年以来,我厅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开展了全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清理专项行动,摸清了全省产业园区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地、低效用地的任务底数,并处置“三类低效土地”11.81万亩。经清理,全省产业园区土地开发率达到76.85%,同比提升9个百分点,已供应土地建成率达到87.67%,同比提升0.46个百分点;全省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达22.65万元/亩、容积率达1.16,同比分别提升了20%17%三是建立亩均效益论英雄机制,对土地集约利用度排全省前三分之一的园区、工业亩均税收或工业用地容积率排全省前20位的园区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对工业用地亩均税收或容积率排后10位的园区,暂缓调区扩区。2022年,我厅开展了十大高效用地园区”“百家节约用地企业”“百个节地高效案例评选活动,并纳入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范围。

二、优化审批服务,促进园区用地提质增效。一是严格园区土地净地供应。开展全域净地供应攻坚行动,避免政府毛地供应行为,优化土地市场营商环境。2022年累计批准园区新增用地3.45万亩,督促净地”出让用地6.95万亩,为园区土地交地即开工奠定基础。二是推行工业用地弹性供应制度。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三种方式并存的供地模式改革,2022年实现弹性供地2.05万亩、451宗,占工业用地总供应面积的27.3%、总宗数的35.2%,全年降低企业用地初始成本26.3亿元。三是健全工业用地管理制度。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制定了企业投资工业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实施导则,印发了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推动浏阳经开区、郴州高新区、怀化高新区标准地出让2250亩,拉动投资约100亿元。四是加强土地供应计划管理。指导各地根据本地区人口经济基础、存量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情况,科学编制工业用地出让计划,2023年全省拟供应工矿仓储用地14.5万亩、占比32.7%,占比最高,全力保障我省产业发展用地需求。

三、加强部门联动,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结合我省实际,出台多项低效工业用地处置的鼓励政策。一是鼓励企业利用低效用地建设标准厂房或以其他方式开发建设,并达到合同或规划约定的开发利用条件。二是对土地使用权人没有能力动工开发建设的,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的情况下,园区管委会或相关部门协助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债务性融资或权益性融资,引入新的投资主体,通过非关联兼并重组、股权转让等方式合作开发建设。三是对具备独立分宗条件,符合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及安全要求的地块可进行分割转让。四是在税费政策激励方面对纳入工业土地整治更新计划的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省财政厅严格按照中央现行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落实好现行税费优惠政策。

通过一系列工作举措,我省工业用地管理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时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如工业用地规模偏大、准入门槛低、闲置低效、区域发展不均衡等。下一步,我厅将立足工作职责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工业用地的管理。一是尽快出台《湖南省产业园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和“五即”供地模式改革实施导则》和《关于加强工业用地出让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建立以土地出让合同和监管协议为平台,健全工业用地产业准入、利用评价、土地使用权退出等机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二是规范工业用地用途转换。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合理安排工业与配套用地,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明晰工业用地用途转换负面清单,稳定工业用地总量。对于工业用地内部的调整,或调整为研发设计、产业孵化、产品中试等用地的,联合省发展改革、工信部门研究制定允许、兼容、禁止布局的产业类型转换目录和转换规则,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三是继续深化三类低效土地清理工作,处理好开源和节流、存量和增量、时间和空间的关系,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提升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同时,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依托,结合国土变更调查监测成果、股权透视数据,建立省内大中型企业用地监测平台,加强对园区工业企业的穿透式”监管,对存在圈地行为、闲置用地、违法用地等情况的,暂停其工业项目的供地。四是加强土地二级市场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部署要求,加快全省土地二级市场建设,推广交易平台应用,促进全省土地要素顺畅流通,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税费优惠政策”方面,联合省财政和税务部门加强政策调查研究,及时向中央提出完善工业用地整治税费政策的意见建议,积极争取中央政策支持。

感谢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