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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4-08 10:27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党委要对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负总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分工,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牵头处室要认真负责,配合处室积极主动,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联动,及时移送犯罪线索,确保从严从快处理。

(三)抓好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网络、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在人员密集区域、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监督举报,形成全社会排查打击国土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行为的高压态势和严打氛围。

(四)及时组织上报。各单位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认真梳理、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严格记录线索来源、去向及办理情况,做到每条线索有迹可循、有账可查,及时上报涉黑涉恶线索,重大问题立即上报,每月25日前要将工作小结和线索登记表汇总上报厅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络人:罗昌武,联系电话(兼传真):0731-89991120

邮箱:1066465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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