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2-02-15 17:05
2021年,省自然资源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法治服务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情况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一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研讨交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化水平》体会文章在《机关党建》杂志发表。厅党组会、厅集中培训多次开展依法行政、民法典等法治学习,邀请自然资源部法规司、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大学法学院等单位领导、专家来厅授课辅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不断增强用法治手段推动自然资源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全员专业素养提升工程和厅直系统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党委与党支部“同主题同步学”,整体提升系统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建立健全法治工作机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年)》和省实施方案各项任务。抓住领导干部这个法治建设“关键少数”,出台厅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建立制度化学习、常态化研究法治工作机制,落实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要求,把法治机关建设纳入厅机关文明创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重点工作评估,实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推动全省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三)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厅党组会、厅长专题会5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普法宣传、制度建设、督察执法等工作,推进《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起草、学习、宣传贯彻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厅主要领导分四个片区召开全省执法工作推进会,系统解决自然资源执法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
(四)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制定年度普法宣传计划和《长江保护法》等专题宣传计划并监督实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编印湖南省自然资源法规手册(2020年)、典型案例汇编(2019-2020年),拍摄《椒哥说法》《窃密风云》等普法短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自然资源”的 “七点资讯”栏目发布法律规章310多条。组织全省系统法规业务培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大学习、大讨论,举办矿业权人业务讲座和不动产登记技能大赛,提升全省系统和社会各界对自然资源法律知识的知晓度、对法治实践的参与度。“七五”普法圆满收官,制定下发了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五)做好应复应诉和矛盾化解。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0件、行政应复案件142件、行政诉讼案件103件,所有生效决定、判决均得到认真履行。配合做好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全省首家“自然资源资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探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新渠道,已有3起争议案件通过中心平台化解结案。印发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通知,构建以解决问题为主要目标的信访新格局。全年接待群众来访485批985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825件,全部按要求办结。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决策机制
一是推进重点立法。将《办法》立法作为厅年度重点工作。组建立法专班,做好立法草案(送审稿)修改、立法对照、参阅资料、现场调研、分组审议、代表视察、征求意见反馈、代表研读等的全过程保障,厅主要领导多次研究推动,分管厅领导全程指导和参与,相关处室局密切配合,顺利推进立法。《办法》于2022年1月19日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是我省近二十年来第一部经省人大全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实行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建立年度清理制度,压实处室局“立改废释”责任。2021年我厅共出台规范性文件10个,全部落实“三统一”。做好政策解读,方便社会公众全面、准确理解和执行。
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出台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五类决策事项纳入自然资源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建立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全过程记录和决策档案管理制度。2021年,共5个决策事项纳入重大决策管理,其中2个事项的决策档案通过了中央督察组法治政府建设检查。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案件会审制度。执法人员情况、查办的重大案件等信息,均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印发厅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流程等文件,推进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与省人民检察院开展土地执法“同堂培训”,培训执法骨干600余人。更新行政执法考试专业题库,提升执法考试专业化水平。
五是创新执法方式方法。推进执法“五抓五早五协同”。坚持大格局、预防为主和综合施策的理念,把执法工作做“长”、做“早”、做“宽”,实现源头预防、疏堵结合、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构建覆盖省市县三级实时联动执法信息平台,实现执法案件在线调度与督导,促进案件查处与问题整治工作标准统一、实时可控、严格规范。全年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636宗、罚款2076万元、复耕复绿788亩、移送追责161人,查处涉矿违法案件106个、罚款341万元、处理人员21人。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创新实行省市县协同评查机制,下发评查通报,发挥案卷评查对执法工作促进和规范作用。
六是健全执法体系。持续推动构建“1+6”自然资源执法保障与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与省纪委监委在问题线索移送,与省人民检察院在公益诉讼,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在加强审判与检察监督,与省审计厅在加强审计协作,与省公安厅在联合执法制止,与省发展改革委在诚信惩戒等方面合作,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和联合办案等制度,初步实现部门协同联动与联合惩戒。2021年,全省系统查处违法案件移送纪委监委追究纪律责任75人,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26人。
(三)依法履行部门职责
七是规范权力运行。开展政务服务“三化攻坚”。清理规范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事项60个共性要素、政务审批涉及中介服务事项20项,规范了办理指南、统一了办理标准。建立政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全年修改、调整事项15次281项。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省级58个业务办理事项全部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入驻率达100%。政务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所有事项均接入“好差评”和接受“电子监管”,群众满意率达100%。
八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房地产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取得突破性成果,全国首倡推行全省“交房即交证”改革,从源头解决“办证难”问题。初步建成全省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事”网上平台,实现主要高频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和“一站式”办理。印发服务“五好”园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措施,推广用地“标准地+承诺制”,建立园区用地绿色通道,为园区拓宽资金来源,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等提供一揽子支持政策。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减轻企业负担。
九是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配合开展对放权赋权事项“回头看”清理,统筹推进落实园区(自贸区)赋权。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4个事项纳入承诺制范围,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扩大监管范围,将测绘资质巡查等4个事项纳入省级监管平台。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加强对出台文件、重大合同等的法制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健全处室局自审与法规处审核相结合的审查机制,促进审查全覆盖、常态化。全年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等484件(份)。
十是主动接受各级监督。向省人大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接受代表委员监督。按时高质量办结247件涉及自然资源工作的建议提案,实现沟通联系、按时办复、跟踪落实和代表满意4个100%。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厅门户网站发布政务新闻类信息3527条、公告类信息219条、法律法规142条、热点专题605条、交易信息公告17条、审批结果2544条。依法依规按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450件、网上咨询和厅长信箱等回复750件。召开湖南自然资源服务“三高四新”十大措施、“学党史、绘红图、爱红土、守红线、办实事”成效等4场新闻发布会,及时向公众介绍有关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建设总体意识还不够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深入,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意识不强,以法治建设统领自然资源依法行政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决策程序、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给依法行政造成了困扰和被动。
(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任务繁重。土地、测绘管理上位法律法规已完成修改,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及不动产登记等上位法正在研究制定,新法实施后地方配套法规制度的研究论证和修订完善迫在眉睫。营商环境优化和“放管服”改革中行政权力下放与事中事后监管,都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普法也是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
(三)自然资源行政争议高发。2021年,我厅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0起、行政应诉案件103件、行政应复案件142件,案件数量与上年基本持平,总量仍处于高位。应复案件涉及征地批单共98件,占比69%。自然资源行政争议点多面广,影响了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部门满意度评价的提升。
(四)法治建设队伍力量薄弱。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法规工作人员少、专业力量不足的难题一直存在,还没有形成与法治建设形势和任务相适应的局面。法治建设抓手不多、力度不大。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打算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各类培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内涵,并贯彻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探索推广会前学法。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以《办法》出台为契机,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大宣传、大培训、大比武,在全社会掀起学习热潮。抓好民法典学习培训,组织民法典系列专题讲座。有序开展行政法律知识培训,为行政执法考试打好基础。
(二)依法规范行政决策。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好政策出口关。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基础上,开展对文件制发必要性、合理性审查,逐步推进同类规范性文件归并,减少发文数量。做好《办法》实施衔接。修订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合同范本等,积极参与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及其他配套制度的研究制定。
(三)严格权力监管。清理权责清单。清理调整自然资源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土地出让金、矿产资源权益金、土地闲置费征收与林权纠纷调处等政务事项。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运行管理。以“数字政府”建设试点为契机,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审批资料,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规范行政权力下放,强化对行政权力的事中事后监管,扩大“双随机、一公开”范围、对象和频次,共享共用监管成果,形成业务主管部门、督察执法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合力。
(四)稳妥化解行政争议。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复应诉工作,依法稳妥化解行政纠纷,针对频发矛盾纠纷以及不利行政决定、裁判,定期开展分析研判,提出针对性整改建议。做实信访工作,促进争议庭前调解,推动问题实质性解决,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以良好的法治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