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12 16:42
近日,由省自然资源事务中心牵头编制的《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成效评估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经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正式作为湖南省地方标准发布,自2026年3月31日起实施。该标准的发布,标志着湖南在矿山生态修复标准体系建设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有效支撑全省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成效评估和适用性管理,为全国矿山生态修复提供了“湖南经验”。
该《规范》是全国首个对固体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进行成效评估的标准,填补了国内空白,内容涵盖总则、评估流程、评估尺度、评估阶段、评估基准、评估参照系统选取、评估内容与指标体系、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等。成效评估框架从工程验收阶段评估、后评估两个阶段和图斑、子项目、工程范围三个尺度来搭建,详细规定一级、二级、三级评估指标体系,明确各指标的性质、类型、权重和采集来源,涵盖了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方面,提出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评估思路,采用百分制赋权进行加权计算,并提供专家打分法、模型测算、遥感监测、调查统计、熵权法等多种评估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规范》成果的形成源于事务中心的长期科研探索和实践积累,及省厅对矿山生态修复监管的迫切需求。十四五期间,省厅实现成功申报国家山水工程和三个历史遗留矿山示范工程的大满贯,事务中心依托洞庭湖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在国内率先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评估指标体系搭建和评估技术方法研究,并组织相关单位在洞庭湖山水工程、邵怀示范工程等开展测试,不断探索优化评估指标,同时多次邀请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地质大学以及省内领域权威专家对《规范》编写进行把脉问诊,确保内容的科学性和适应性。
下一步,事务中心将以《规范》宣传和实施为契机,全面推动全省固体矿山生态修复成效评估迈向系统化、标准化、业务化新阶段,促使从“重工程实施”向“重成效评估”转变,以科学的成效评估标尺,及时发现问题、优化措施,确保生态修复工程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目标,助力全省矿山生态修复监管能力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