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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文件推进城市更新

  时间:2026-04-20 17:03

为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面落实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联合印发通知,从规划引领、土地供应、消防验收、产权登记等四大领域推出十六项具体举措,以政策“组合拳”为城市更新行动注入动能。

突出规划引领 明确混合清单

在规划管理方面,通知明确,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引领,加强城市更新规划与详细规划协同衔接。省自然资源厅将牵头制定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的正面清单及管控要求,土地主导用途按建筑面积超过50%的建筑功能确定;各市州可结合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进一步细化。

在微更新方面,通知明确了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三类情形,涵盖既有建筑立面改造、内部装修、增设消防楼梯、加装电梯、无障碍设施、社区公园和口袋公园等。

在容积率核定方面,通知提出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新增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同时鼓励对多保留历史建筑、多无偿移交公共服务设施等公益性贡献给予建筑面积补足,并探索跨项目或跨单元容积率转移和奖励机制。

聚焦土地供应 破解落地难题

针对存量土地和房产资源盘活中“过渡期届满后如何平稳转换、项目能否持续落地”等现实难题,通知明确了为期5年的过渡期支持政策:利用存量土地、房产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不超过5年的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过渡期届满前,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评估,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履约监管要求的,按照新用途办理规划调整、用地变更和不动产登记等手续;不符合的,按照约定退出。这一安排既给予市场主体充分的发展预期,又建立了有序的退出机制,从制度上解决了存量盘活“后续落地难”的痛点。

在更广泛的土地盘活利用方面,通知支持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改造等项目跨土地、林草、水域、矿产等多要素资源实施整体配置,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同时,支持批而未供土地实施便民设施、商业快闪、生态修复类等短期利用项目,允许临时使用人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对城市建成区内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用地,优先用于口袋公园、公共停车、休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

优化消防验收 保障产权登记

在消防验收与质量安全方面,通知要求由省级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合制定既有建筑功能转换正负面清单制度。属于豁免办理工程规划许可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以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依程序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对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消防验收备案实行分类管理,一般项目可采用告知承诺制或提交资料方式予以备案。

在产权登记方面,通知支持带建筑物一体化收储供应登记。为实施公共利益或整体改造进行土地收储时,可连同地上合法建(构)筑物一并评估、补偿及收储。同时,针对城市更新中产权流转的复杂性,通知明确支持特定条件下单方申请预告登记。已批准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的项目,原权利人可依据更新协议约定单方申请办理重建后将取得不动产的预告登记。对国有建设用地上老旧住房拆除重建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原权利人可按协议约定申请直接按户办理新建房屋的首次登记。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湖南将制定和出台“土地混合利用正面清单”和“既有建筑功能转换正负面清单”,完善城市更新项目从规划、土地、消防到产权登记的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完善“豁免规划许可—简化施工许可—分类消防审验”的审批链条,确保更新项目“改得了、批得快、管得住”,推动城市更新项目“策划—审批—建设—运营”全链条顺畅运行,让更新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厅利用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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