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29 17:28
近日,省厅印发《湖南省2026年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方案》,首次将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管理工作纳入湖南自然资源年度例行督察范围,并将“向各级人大报告自然资源资产情况、用于土地储备的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实施、组合供应项目实施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列为重点督察内容,标志着省级自然资源例行督察进一步向自然资源全要素、资产管理全链条延伸。
9月以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第一督察组组长谢文带队,赴岳阳市及有关县市区,围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开展现场督察,先后实地调研洞庭湖沿线城市更新组合供应项目、华容县田家湖综合体组合供应项目,现场察看项目区域现状,了解组合供应模式、项目实施进展和资产配置等情况。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第四督察组组长宋琤带队赴郴州、娄底等地开展现场督察,重点核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情况,抽查部分组合供应项目,现场协调解决项目难点,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其他督察组同步分赴全省各市州,按既定方案开展督察调研,全面掌握工作实情。督察组还通过座谈交流方式,重点了解市县政府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指导意见。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管理工作纳入例行督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的重要举措。省厅将以此为契机,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厅权益处 律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