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规定,《湖南省中方县利泰矿业有限公司新路河锰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等5个省级发证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通过审查。现将5个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于闽; 联系电话:0731-89991152
电子邮箱:hunanshengstxf@163.com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9月7日
方案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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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方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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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南省中方县利泰矿业有限公司新路河锰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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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娄底市新平头石煤业有限公司头石煤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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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湖南省醴陵市潘家冲萤石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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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茶陵县泰和仙铅锌矿业有限公司泰和仙铅锌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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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湖南省煤业集团宝源矿业有限公司北平硐煤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