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zrzyt.hunan.gov.cn)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湖南省自然资源厅驻湖南省政务服务大厅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邮编:410029,电话:0731-82213813)。
一、总体情况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全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方位做好政策解读,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二)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0年,在门户网站发布全省征地拆迁信息2012条,通过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政务新闻类信息2045条,公告类信息488条,法律法规112条,热点专题134条,交易信息公告19条,审批结果1844条。通过网上咨询、厅长信箱等互动平台办理回复658件。通过“双公示”上报系统,累计报送各类信用信息7907条。
(三)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在我厅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专栏,并公布了详细的办事指南及咨询电话,在政务大厅设立依申请公开现场受理窗口,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具体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由各业务处室局负责具体承办。近3年来,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708件(包括现场资料查询1512件),年均办件量达903件。2020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89件(包括现场资料查询319件),全部依法依规办结,无超期答复现象。其中涉地信息336件,大部分涉及征地拆迁信息。涉地信息申请中,长沙、株洲、邵阳等地申请数量位居前三,占全省总量的一半以上,其中仅长沙地区就占总量的38.4%。申请所属信息基本为2008-2019年存在的信息,占总数的81%,以被征拆当地农民申请为主,占总数量的78.5%。
(四)加强厅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0年,我厅继续认真做好厅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与监督保障等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并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等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全面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切实提升舆情监测处置能力。一是加强媒体宣传。召开了4场新闻发布会,组织了2次媒体通气会,3名厅领导分别参加《湖南日报》、省政府网站和湖南经视在线访谈。媒体共刊播稿件733条,厅门户网站发稿2027篇。二是做好精品推送。积极适应融媒体发展,加强短视频等内容生产,策划制作了《为了群众的获得感》9集短视频,在全国党员干部教育平台推出;《因为土壤 万物生长》《三调人物足迹》《椒哥碰辣妹—长沙方言版农民建房八不准》等短视频被自然资源部媒体重点推荐;创作了7集保密宣传剧《窃密风云》,获国家保密局高度肯定。三是创新主题日活动。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线上线下活动,《三湘大地动起来》《全国土地日看“洞庭鱼米乡”如何从土地里变出“金扁担”》《湖南发布卫星遥感影像“一站式”服务平台》等报道引起广泛关注。四是加强新媒体建设。着力打造“湖南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实现了新闻当日推送和一天多次推送,全年发稿1649篇,在全国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中排名第二,其“七点资讯”栏目倍受关注;探索使用短视频、一张图等新媒体产品增强吸引力,“一张图读懂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等文章点击量超过9万。五是做好专题宣传。协调统筹全省农村占用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工作,征集市州相关情况,选派人员深入农村农户走访、开展明察暗访,获取了基层真实数据。六是强化舆情监测。实现舆情监测预警常态化,编印16期专报、21期周报、4期快报。即时处置、回应苗头性问题,守住了舆情底线。
(五)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严格落实“三统一”规定,建立健全厅门户网站“文件库”,统一发布部门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2020年2月21日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规范公开管理,明确文件时效期和“有效”“失效”状态等信息,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更新;提升“文件库”智能化水平,丰富检索、下载功能,确保文件底数明、易查询、好获取。
(六)严格考核问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厅绩效考核体系的重点内容,目前已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内容纳入厅机关普法考试。严格执行激励与问责制度,对工作推动较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问题不回应的,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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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 |
1 |
1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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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0 |
+19 |
103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2 |
+19 |
765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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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 |
+3 |
4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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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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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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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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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70 |
111.4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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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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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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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10 |
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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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94 |
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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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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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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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94 |
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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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94 |
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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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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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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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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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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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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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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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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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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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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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4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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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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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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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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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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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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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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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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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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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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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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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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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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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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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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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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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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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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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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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2 |
5 |
8 |
10 |
3 |
0 |
4 |
17 |
2 |
1 |
0 |
0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以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机制、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仍有待增强,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与深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方式和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四是部分市县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与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针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干部职工视野,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升华。
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厅门户网站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厅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财政信息、政府采购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四是突出做好征地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力度,继续做好按季度对各市县征地信息公开情况检查并通报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联系人:政务服务处 刘邵;联系电话:0731-82213813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