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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论述 谋发展 见行动”大讨论(11)| 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党支部书记

  时间:2025-02-20 11:49

编者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自然资源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为完整准确全面学习贯彻其精髓要义,推动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走深走实,“湖南自然资源”特开设“‘学论述 谋发展 见行动’大讨论”专栏,刊发厅直系统各党组织书记学习宣传贯彻《论述摘编》的学习思考和实践感悟,引导全省系统干部职工在学中干、干中学,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奋力开创自然资源工作新局面。

深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奋力谱写湖南生态保护修复新篇章

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党支部书记 苏向荣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是新时代赋予自然资源部门“两统一”职责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中专章介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重要论述,对我省统筹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增强自然资源永续利用能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美丽湖南”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我们对于如何进一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和更为深刻的理解。下一步,我们将充分运用《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的学习成果,从五个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全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01注重规划引领奋力描绘“美丽湖南”生态蓝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高标准规划是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我们将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以筑牢祖国中部生态屏障和打造长江经济带“清水长廊”为重点,加强系统谋划和顶层设计,切实推动规划落地生效,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一是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和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划分政策单元,对重点开发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能源资源地区等制定差异化政策,分类精准施策,推动形成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国土开发有序的空间发展格局。要按照国家双重规划及其专项规划要求,全面落实我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结合“十五五”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编制,进一步明确全省生态保护修复目标任务、空间布局、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一盘棋推进全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二是进一步优化“一江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安全格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统筹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我们要积极融入“三区四带”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统筹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进一步优化我省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筑牢以长江岸线湖南段为纽带,以洞庭湖为中心,以武陵—雪峰、南岭、罗霄—幕阜山脉为自然屏障,以湘资沅澧为脉络的“一江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安全格局,全力绘就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的“美丽湖南”建设新蓝图。

三是进一步明确自然生态安全边界。要按照整体稳定、局部微调的原则,根据我省到2035年全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目标,进一步优化“三区三线”,明确我省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同时将结合自然保护地划定和优化,强化重要生态地区和生态系统保护,守住我省自然生态安全底线。

02突出系统治理全面夯实“美丽湖南”建设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要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寻求新的治理之道。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提出,建立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我们要切实履行统一行使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开展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一是按照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全要素综合治理。下一步,将聚焦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固碳增汇、岸线防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统筹开展矿山、林草、农田、河湖、湿地、生物多样性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治理,不断提高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要立足新的起点,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山脉的系统性出发,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对山水林田湖草沙这个共同体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样板,筑牢美丽湖南生态根基。

二是按照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要求,谋划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为重点,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今后将继续围绕我省“一江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安全格局,强化江湖同治、源头防治,山上山下、岸上水里协同治理,优质高效实施洞庭湖山水工程,扎实做好亮点工程建设,推动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提质增效。同时全面完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聚焦国家双重规划“三区四带”中的长江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南方丘陵山地带,积极谋划部署我省新一轮山水工程,力争武陵山区山水工程成功申报国家“十五五”山水工程,主动谋划实施省级山水工程。

三是按照统筹兼顾和协同治理原则,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多方联动统筹体系。生态保护修复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各管一摊,必须统筹兼顾、整体施策。要进一步打破行政区域和部门壁垒,强化目标协同、部门协同、政策协同,完善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协调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自然资源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各方力量同向发力,下好生态保护修复一盘棋。

03聚焦绿色转型积极助力“美丽湖南”扩绿增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抓发展,必须更加突出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绿色发展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作用。我们将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全力守护好三湘大地的青山绿水、蓝天净土。

一是聚焦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动矿业绿色转型。按照省政府出台的推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协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指导矿山企业因地制宜开展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督促履行“边开采边修复”义务,积极促进矿山企业扩绿增效。通过全国绿色矿山建设现场会、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典型案例评选推荐等方式,充分发挥绿色矿山建设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矿山企业绿色转型发展。

二是按照源头治理原则,全面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动态清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生态保护修复,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追根溯源、系统治疗,找出问题根源,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矿区是典型的敏感脆弱生态系统,是下游部分生态问题产生的根源,需采取针对性举措进行重点突破。将按照“还清旧账、不增新账”目标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源头治理,加快实施邵怀、郴衡、湘江源流区三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指导督促市县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存量治理任务动态清零,推动废弃矿区生态环境复绿提质。

三是要落实过程管控要求,持续强化矿山生态修复监管。积极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控要求,完善矿区生态修复制度,健全矿山生态修复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开展全省采矿损毁土地调查,摸清采损土地底数和修复潜力。妥善处理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督促矿业权人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修复方案审查、年度验收、分期验收和基金计提等各环节监管,遏制矿山生态环境增量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绿色低碳的生态环境保障。

04强化支撑保障有效激活“美丽湖南”发展动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注重质量效益,拓展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保障,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新路径,着力提升生态保护修复综合效益,以高水平生态修复服务高质量发展,全面激活我省可持续发展动能。

一是探索建立全链条管控机制。依托全国最大省级遥感数据资源池,利用无人机、航空遥感、铁塔视频等技术手段,打造全国领先的“天空地网”综合监测体系,针对方案编制、实施、验收、评估、考核和后期管护等环节开展全生命周期监测监管,力争实现“全过程”监管、“全要素”监测、“全区域”覆盖,探索建立从源头到过程到末端的全链条管控机制,确保生态修复工程长期稳定发挥综合效益。

二是完善多元化投入及回报机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构建财政投入+政策性金融+其他社会资本三位一体的新型投融资模式。鼓励将生态修复和产业相结合,注重产业导入,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尤其是农村经营主体参与。健全生态修复回报机制,研究探索特许经营权、地役权和生态银行等在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实现中的作用和制度建设,增强社会资本投入意愿。培育壮大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生态产业发展和成果转化的新型市场主体。拓宽政策性金融资本参与的渠道,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开发适合的一揽子金融产品,明确申请门槛和审核条件,真正缓解地方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资金压力。

三是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协同推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充分利用已有生态资源,探索“生态修复+”生态价值实现模式。结合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推动生态产品开发利用;开展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探索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发碳金融产品,推动碳权交易,打造碳汇经济样板。

05坚持人民至上推动形成“美丽湖南”建设合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生态修复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将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和幸福生活的追求作为奋斗目标。

一是搭建共同参与平台。坚持充分尊重当地居民意愿,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吸纳人民群众以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生态修复工程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搭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修复工作的平台。

二是完善利益共享机制。积极推动生态修复与产业经济、文化教育、民生福祉融合发展,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完善利益共享机制,带动人民群众增产增收,将生态修复成果转换成群众直接“可见、可闻、可听”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三是推动形成共治合力。组织开展第三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十大案例评选,编印《湖南省生态修复典型范例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工程的引领带动作用。利用网络、电视、纸媒等媒介全方位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宣传,提升社会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共治的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

今后,我们将把学习《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贯穿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转化为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的工作思路、发展举措,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统筹推进我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不断提高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奋力谱写湖南生态保护修复新篇章,以高水平保护修复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学论述 谋发展 见行动”大讨论(11)| 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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