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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明纪律要求 保证厅直属单位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015/2018-40753
  • 发文日期:2018-10-23 00:00
  • 名称: 中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明纪律要求 保证厅直属单位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

湘国土资党发〔2018〕28号

厅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自然资源机构改革在即,厅直属单位机构改革是自然资源机构改革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机构、编制、人员、财务等重要调整,关乎自然资源改革成败和自然资源事业的发展。各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责任担当,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厅党组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服从大局、坚决落实改革任务,严格遵守纪律要求,确保改革不走样、不变形和平稳有序推进,根据省纪委《关于严明纪律要求 保证全省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湘纪发〔2018〕9号)精神,对标“6项纪律20个严禁”要求,就有关要求明确以下。

一、严明政治纪律。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拖延改革;严禁拒不执行改革方案,各自为政、各行其是;严禁发表、散布、传播与中央、省委、厅党组改革决策相违背的言论。

二、严明组织纪律。严禁拒不执行组织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跟组织讨价还价;严禁违反请示报告制度,擅自行动、一哄而起,重大改革事项不及时报告;严禁在改革过程中拒不履行现有工作职责。

三、严明干部人事纪律。严禁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干部工作程序规定擅自决定涉及人员分流、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严禁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严禁新增临聘人员,现有临聘人员数量严格按照《关于落实201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整改责任的通知》,于2018年年底前整改到位;严禁拒不执行组织作出的机构调整、职位变动和干部交流决定。

四、严明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严禁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置国有资产;严禁超标准配备、违规占用使用办公用房;严禁违规更换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严禁隐瞒、挪用资金或虚列支出,转移套取资金;严禁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私放钱物、用公款相互宴请或赠送纪念品;机构改革期间,不得利用国有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出借、抵押和担保。

五、严明保密纪律。严禁违反有关保密纪律,擅自扩大知悉范围,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对外透露机构改革内部情况和有关工作,传播小道消息;严禁私自带走、涂改、留存、转移和销毁档案。

各单位党组织要牢牢抓住深化机构改革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充分发挥领导作用,严格按照省委、厅党组批准的改革方案,如期圆满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认真做好工作衔接,以及机构、职责和人员的划转等工作,保持相关工作和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责任人,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机构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压实政治责任,落实主体责任。要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对失职失责、敷衍塞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重处理,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各单位纪委(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机构改革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把遵守省纪委机构改革“6项纪律20个严禁”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任务,凡违反机构改革“6项纪律20个严禁”规定,不管涉及到谁,都必须坚决查处。

中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

2018年10月23日

中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明纪律要求 保证厅直属单位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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