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01 17:05
8月26日,省厅组织召开《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起草评估论证会。厅总规划师贺正主持会议,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省林业局相关负责同志以及行业专家学者参会,经研究讨论一致同意《办法》通过论证。
2024年8月以来,省国土资源规划院积极配合省厅开展《办法》修订工作,此次修订的《办法》主要亮点有:一是条文结构更严谨。《办法》构建了涵盖总则,适用范围、选址要求和期限,申请和审批,复垦和验收,监管,附则共六章的完整框架,覆盖临时用地使用全过程。二是用地范围更为周延。《办法》从正面、反面两个角度明确了临时用地范围,在此基础上对临时用地的接续使用进行了规定。三是管理体制更为明确。《办法》明确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的权限分工,建立了临时用地申请统一受理、分别审查、协同审批、联合验收的机制。四是复垦制度更为完善。《办法》提出复垦资金监管制度,从源头保障复垦资金来源。将项目业主和矿业权人明确为唯一的土地复垦义务人,其责任不因委托他人申请或使用而转移。五是合同管理更为规范。《办法》明确了临时用地合同的关键内容,分情形规定了临时用地合同的签订主体,在此基础上,《办法》还规定了补偿标准的制定。
下一步,该院将联合湘潭大学,充分吸纳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推动《办法》出台。同时,该院将积极配合省厅,研究制定配套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操作流程,强化政策衔接,确保《办法》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