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控制村民占用耕地建房,节约使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近日,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达了2017年度全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用地计划指标的通知。
通知要求,强化国策宣传教育。新邵县、镇、村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和有线广播、电子显示屏、有线电视台、横幅标语、QQ群、微信群、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通知》等法规,帮助农民算清人口增长与土地减少的经济帐,使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增强了珍惜土地的意识,进一步明确了建房先申请、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报县国土资源局实地察看、县政府审批后再建设的“两公示四到场”审批程序。组织镇、村干部深入村户,调查摸清各村内空闲地和旧宅基地的实情,制订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规定》,明确农民建房必须严格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
通知强调,严格建房审批程序。新邵县对农民新建、改建、翻建、扩建住宅,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严格控制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对农村建房严格例行本人申请、群众评议、村委呈报、镇国土资源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实察看、县政府审批制度,坚持做到“五不批”,即现有宅基地面积超过控制面积、子女不满18周岁、不具备分家立户条件、村内有旧宅基地不想利用或村外占用耕地的一律不予审批,正确引导广大农民自觉利用旧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建房,尽量少占耕地。镇、村对新批宅基地实行公示制度,以村为单位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通知要求,严肃责任追究。该县加大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打击力度,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正确引导村民合理选址建房,严禁村民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积极引导村民选址荒山荒地建房。该县15个乡镇,耕地面积为57.62万亩,农业人口为75.22万人,今年县政府分配全县15个乡镇农村个人占用耕建房指标为105亩7万平方米。新邵县还对违反有关规定擅自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或批准占用耕地建房的,县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新邵县耕地保护和农村宅基地管理考核办法》等文件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新邵局 周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