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16 16:58
日前,蓝山县自然资源局出台《公职人员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十二条禁令”》,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十二条禁令”主要从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执法监管、案件查办、保密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对全局公职人员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行为规范,划出纪律红线,筑牢廉政防线。“十二条禁令”将集中纠正和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全力营造公正、透明、良好的营商环境,为保护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和作风保证。
蓝山县局将“十二条禁令”上墙,要求全局公职人员认真学习,做到人人皆知,切实增强清正廉洁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守住思想道德防线、党性原则底线、法规纪律红线,让“十二条禁令”成为全体人员的“提醒卡”“护身符”。要坚持执法为民、服务利民,强化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全体人员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牢抓实,持续深化亲清政商关系,确保自然资源局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