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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株洲市自然资源资产协同管理指导意见》印发

  时间:2026-01-20 16:24

近日,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株洲市自然资源资产协同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此举标志着株洲市在破解自然资源管理“九龙治水”困局、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方面迈出具有系统性、制度性意义的关键一步,进一步筑牢了全市高质量发展的资源与生态根基。

《指导意见》紧扣“协同”核心,着力构建科学清晰的自然资源管理新格局。在规划管控环节,突出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性、约束性作用,通过协同优化法定控制线,纵深推进“多规合一”体系融合与“多审合一”改革,有效破解规划冲突,实现规划管控的协调统一。在保护治理方面,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建立统一的修复体系与项目推进机制,强化跨部门联动,全面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在资产清查工作中,统一认定标准与时点,为产权界定等工作提供精准、统一的数据支撑。在资源利用领域,多部门联合编制各类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计划与方案,为组合供应、低效用地盘活、“三资”处置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与优化配置。在产权登记方面,持续完善自然资源产权体系,加强部门间在产权界定、争议调处、权利设定等环节的政策协同。在数据管理上,逐步搭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大数据平台,依托自然资源“一本账”“一张图”,实现资源数据要素的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

为确保《指导意见》落地见效,株洲市多部门联合建立资产协同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会商解决具体问题,推动治理理念更新与治理体系重塑,全面提升自然资源资产治理现代化水平。下一步,相关部门将选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试点示范,总结成熟经验后逐步推广,确保协同管理举措落地生根、见到实效,为推动自然资源资产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株洲:《株洲市自然资源资产协同管理指导意见》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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