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05 11:07
12月1日—2日,按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有关文件要求,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宋琤带队,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生环委办)组成省级核查验收组,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娄底市废弃矿山、矿洞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省级核查验收。
验收组一行深入娄底市多处治理现场,实地核查了生态修复成效,详细审阅了相关销号台账资料。在随后召开的验收反馈会上,验收组一致认为,娄底市基本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任务,待完成交办的个别问题整改后,同意按程序报请销号。
会议指出,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方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决克服松懈心态,确保每一项整改内容经得起“四不两直”的随机抽查、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长期检验,坚决杜绝虚假整改和表面整改。对本次核查中提出的具体问题,要逐项明确责任、立行立改,严格按照整改时限要求,确保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会议强调,一要坚持目标导向,聚焦长效治理与系统修复。必须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长期目标,将废弃矿山修复纳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整体布局,着眼于区域生态系统功能的整体提升,建立常态化监测、管护和评估机制,推动修复成果持续巩固。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科学治理。针对废弃矿山水土污染、地质灾害、植被恢复等不同问题类型,深入分析成因,实施“一点一策”的精准治理。加强科技支撑,选用适用技术,确保治理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三要坚持结果导向,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将治理成效与乡村振兴、产业转型、文旅发展深度融合,积极探索“生态修复+”路径,努力将曾经的“废弃伤疤”转化为助力高质量发展的“生态财富”,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省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熊建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