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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公开通报5起自然资源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时间:2026-06-11 10:12

为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领域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省厅决定公开通报近年来5起自然资源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某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副局长何某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项目发包前确定中标人、实施人案

基本案情及处理结果:2017年9月至2024年2月,何某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红包礼金,并在某工程项目发包前确定中标人、实施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何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1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典型案例二:某县自然资源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某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案

基本案情及处理结果:2017年至2022年,某县自然资源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安排下属将内定项目承揽方情况告知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透露招标信息给某私营企业主,帮助其顺利中标某工程项目,收受其所送巨额财物。王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三:某县城乡规划勘测设计室罗某泄露工程项目信息、违规获利案

基本案情及处理结果:2016年,某县城乡规划勘测设计室罗某与某工程设计公司经理顾某及相关人员约定:罗某须尽早提供本县拟实施的有关工程设计项目信息,顾某等人根据信息开展相关协调工作,若某工程设计公司能中标,按项目款一定比例给予罗某等人提成。之后,罗某先后向顾某提供本县4个工程设计项目信息,某工程设计公司中标3个设计项目。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罗某共获得顾某给予提成8.1万元。罗某同志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廉洁纪律,造成了不良影响,但鉴于罗某能主动投案,主动上交违纪所得,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十七条第(一)(五)项、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给予罗某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典型案例四:某县国土资源局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某受贿案

基本案情及处理结果:2015年至2017年,田某在担任某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李某提供土地开发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非法收受其招标代理业务费回扣3.5万元;为罗某提供某农土资金项目和某高标准农田项目招标代理业务,非法收受其招标代理业务费回扣3.17万元。2017年5月,田某波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典型案例五:某市国土资源分局原局长李某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案

基本案情及处理结果:2005年至2019年期间,某市国土资源分局原局长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力,在工程项目承包、招标业务代理、土地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以现金、放贷收息等方式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钱款共计人民币212万元。2022年12月李某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对李某退缴的违法所得212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通报强调,以上典型案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全省自然资源行业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损害了自然资源行业招标投标市场环境。自然资源行业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以此为戒,切实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的自然资源行业招标投标领域市场环境。全省各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职尽责,持续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厅财务处/文)


省厅公开通报5起自然资源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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