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湖南省宁乡市崔家湾矿区建筑用砂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等6个省级发证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通过审查。现将6个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于闽; 联系电话:0731-89991246
电子邮箱:hunanshengstxf@163.com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0月30日
方案列表
序号 |
方案名称 |
1 |
湖南省宁乡市崔家湾矿区建筑用砂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2 |
湖南省龙山县洗洛矿泉水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3 |
攸县湘能矿业有限公司湘东煤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4 |
攸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兴隆煤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5 |
湖南省浏阳市七宝山硫铁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6 |
湖南省澧县金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膏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