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自资发〔2025〕1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湖南省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5月8日
湖南省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我省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8〕12号)和《湖南省“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概况
(一)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24年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1962起(其中滑坡1723起、崩塌124起、泥石流101起、地面塌陷14起),死亡49人。成功避让125起,涉及可能伤亡1432人,避免经济损失17867万元。受台风“格美”影响,与上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起数增幅825.5%,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增幅4800%。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1.统筹谋划,严格压实防灾责任。省委、省人民政府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把防灾减灾作为汛期压倒一切的重要任务,全面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各项工作。汛期,先后召开8次省委常委会会议、8次省政府常务会议以及省政府党组会议、各类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防灾减灾工作,全面进入应战实战状态,严格落实防灾减灾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抓实省市县乡村五级包保责任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2.精准防御,筑牢地质灾害防线。2024年,全省全面强化地质灾害防御响应,累计启动各级防御响应14次,覆盖14个市州。在新晃、南岳、平江、资兴等地灾情突发时,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充实一线抢险力量。6月27日,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进入临战状态,发布战时动员令,成立防汛抗灾共产党员志愿服务队和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突击队,累计300多人次投入市县预警、应急处突等工作,共派出防灾工作组33318批次、10.3万人次,巡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0.6万处次,处置隐患点2473处,为全省地质灾害防御筑牢坚实防线。
3.智慧预警,织密风险防控网。省自然资源厅与省气象局深度协作,实时精准分析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趋势,联合发布短期预警60期、中短期预警48期,累计发送手机预警短信890.1万条。在应对台风“格美”期间,向资兴市发送黄色预警22批次、橙色预警1批次、短临预警85批次,手机提醒短信27.2万条,以智慧化手段提升预警水平,织密风险防控网。
4.高效推进,根除地质灾害隐患。启动《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印发《湖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办法(试行)》。高质量推进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制定《湖南省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增发国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的通知》,编制《重点区域地质灾害基层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至2024年底相关项目全部完成,有效降低和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5.全力救援,守护生命安全。全省各级各部门全力以赴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新晃、南岳、平江、湘潭、资兴等地灾情发生后,人员第一时间集结响应。资兴灾情发生后,技术人员采用“1+7”工作组模式,迅速完成因灾死亡、失踪人员现场核查;应急测绘在24小时内完成约300平方公里全景影像测绘,为抢险救灾、灾情评估、应急指挥、人员搜救和灾后重建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6.复盘总结,补齐短板弱项。系统开展复盘评估工作,认真总结2024年强降雨和台风“格美”引发的地质灾害特征,复盘监测预警、避险响应、防御应对全过程,总结成功经验、汲取教训,编制《2024年湖南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复盘评估报告》,重点对资兴市“7·27”台风灾害、南岳区寿岳乡岳林村“7·28”灾害和新晃县鱼市镇斗溪村“6·23”灾害进行复盘总结,研究补短板强弱项的硬措施,为今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7.强化宣传,提升防灾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防灾能力。举办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培训班,在平江开展湖南省第八届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红背包”公益行动。全省共组织地质灾害避险演练272场,参加人数2.08万人;开展培训及防灾宣传活动142场次,参加群众2.85万人,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培训,有效增强公众防灾意识和应急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良好氛围。
二、2025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地质环境条件
我省地处云贵高原向江南丘陵、南岭山地向江汉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势变化大,地貌类型多样,山地、丘陵和岗地地貌占全省总面积的80.5%;境内地质构造复杂,地表风化强烈,风化层厚度大,一般达10米以上,红层等软弱岩层和岩溶地层分布广泛,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的发生孕育了极佳的发育条件。
(二)人类工程活动
我省人口分布稠密,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3倍,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特别是山地丘陵区农村切坡建房现象比较普遍。目前全省有95.8万农村切坡建房户,地质灾害防范能力不足,农村切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形势严峻,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80%以上与切坡建房有关。
(三)降水趋势预测
据省气象部门预测,2025年汛期(4—9月)降水较常年同期总体略偏少,其中湘北、湘中偏少1成左右,湘南接近常年。雨水集中期出现在5月下旬至6月上旬、6月下旬至7月上旬。7月中旬至8月湘南地区受登陆台风影响还有多雨时段。
(四)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省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结合全省气候趋势预测,2025年我省地质灾害防治总体形势较为严峻。
我省地质灾害相对集中发生在汛期,湘中以北地区重点防范持续性降雨可能引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湘南、湘东部分地区需要防范台风、暴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要加强防范农村切坡建房等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10—12月,降雨量逐步减少,地质灾害相对低发,要重点防范各类工程建设和冰冻积雪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
三、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持续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完善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体系,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坚决防范地质灾害群死群伤,全力减少人员伤亡。
(二)主要任务
1.部署落实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八大工程,逐步建立以风险防控为主线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灾害损失。
2.持续推动各市县充分利用1:10000调查成果,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制定分类分级风险管控措施,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和变化情况。
3.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优化监测设备布局,加密村级气象标准雨量站建设,提升市县“递进式”精准预警能力,建强“人防+技防”群专结合的防治保障体系。
4.实施地质灾害隐患“微治理”3000处;实施重要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突发性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治理20处。
5.强化科技攻关,加强防治装备建设,扩大宣传培训范围,推广应用地质灾害防治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探索建立“雨情+含水量+地质+土壤植被”地质灾害预警预报AI模型,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能力。
6.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明确地质灾害风险双控职责分工,完善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制度机制,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
四、2025年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根据2025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4—9月我省地质灾害发生频率较高,为重点防范期。其中,5月下旬至7月上旬湘中以北应重点防范持续强降雨,5—8月湘南、湘东部分地区重点防范台风、暴雨等天气过程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日降雨量大于50毫米、连续3日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突发性地质灾害风险会明显增加,且具有较强的群发性,应予以高度关注。
(二)重点防范区域
1.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涉及53个县市区:浏阳市大部;衡阳市南岳区大部、常宁市南部、衡阳县东部;炎陵县大部、醴陵市北部、攸县东部、茶陵县中南部;绥宁县大部、新宁县南部、隆回县北部;岳阳县东部、平江县大部、临湘市东南部;常德市鼎城区南部、临澧县大部、澧县西部、桃源县南部、石门县北部;张家界市永定区中北部、武陵源区、桑植县南部、慈利县中北部;安化县大部、桃江县南部;郴州市苏仙区东部、北湖区南部、宜章县大部、临武县北部、永兴县东部、资兴市东部、桂阳县北部、汝城县大部、桂东县大部;永州市零陵区南部、江华县大部、祁阳市南部、双牌县大部、新田县北部、蓝山县南部、道县大部、江永县大部;沅陵县大部、辰溪县东西部、麻阳县东部、溆浦县大部、会同县东部;新化县西部、涟源市北部;吉首市中北部、泸溪县南部、古丈县东南部、凤凰县中东部。
2.以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涉及27个县市区:宁乡市中部、浏阳市南部及东部;耒阳市东部;湘潭县东部;邵阳市双清区南部、邵东市北部、邵阳县东部;临澧县中部、石门县南部;益阳市赫山区南部、桃江县东南部;郴州市苏仙区大部、北湖区北部、安仁县西南部、桂阳县大部、嘉禾县东部、临武县北部、宜章县北部、永兴县西部;永州市冷水滩区东部、祁阳市西部;新化县东部、冷水江市大部、涟源市大部、双峰县西部;辰溪县西部、中方县中西部。
(三)重点防范对象
重点防范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内的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农村切坡建房户、风险斜坡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全面加强对极端强降雨新增隐患点、临坡临沟临崖临水住户、交通干线、水利水电工程、在建工程、旅游景区、矿业活动区等地区的防范。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防灾工作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组织领导和管控机制。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教育、林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落实防灾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要积极协助各地做好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及时提供应急技术支撑服务,并做好总结、复盘工作。工程建设项目要加强在建工地和基坑、高陡边坡风险管控,项目业主和承建单位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工程项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二)加强动态管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管控,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动态更新隐患点台账,共享灾害风险点数据,及时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加强农村村民建房安全选址管理,制定切坡建房风险管控制度,出台切坡建房技术导则,有效控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切坡建房。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我省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动态调整补录新增隐患点,分类分级开展地质灾害风险管控,从源头提高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掌控能力。
(三)做好协调联动,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人员、队伍、物资、经费、装备等保障,及时修订发布本行政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避险预案并因地制宜开展避险演练。各地要盯紧看牢重点时段、重大隐患和重点地区以及切坡建房、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形成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一旦出现灾情险情,乡镇、村组等基层组织和责任单位要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紧急转移所有受威胁人员。
(四)优化监测预警,有效降低灾害损失。各级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完善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建立完善雨情、水情、灾情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区域预警系统,优化预警数据共享机制,借助广电应急广播和手机呼叫等系统,推动地质灾害精细化预警预报,共同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要充分结合已开展的监测预警工作及已建成的群测群防体系,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等分类分级监测,推广应用普适型监测仪器装备,加强对监测数据的分析研判和预警响应,提高监测覆盖面、精准度、时效性,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人防+技防”监测预警手段和效果。
(五)强化宣传培训,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QQ、微博、短视频等媒体和平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预防、治理、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要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基础知识及防灾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综合能力。
(六)加强政策支持,有效提升防治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保障地质灾害防治所需车辆,为群测群防员配备必要工具,按照规定落实群测群防员补助,提高群测群防员的工作积极性。要严格执行双人双岗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按有关要求,落实好值班场所和相关设施,保障值班人员就餐和休息等实际问题,并统筹安排好节假日和工作日晚班值班人员补休等工作。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奖惩制度,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按规定给予奖励,对防灾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重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依法
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七)坚持工作创新,探索地质灾害防治新模式。积极探索地质灾害“稳点扩面”工作模式,逐步完善全省地质灾害“点面双控”体系。坚持以工作创新支撑和引领地质灾害防治,认真梳理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关键问题,在科研项目、人才培养、制度建设、成果转化等工作中,将创新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过程。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研究及推广应用,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治理等提供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