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湖南省自然资源事务中心组织专家对《湖南省娄星区楂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湖南省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毛 寅
电 话:18075149493
邮 箱:654762212@qq.com
附件:《<湖南省娄星区楂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方案>专家评审意见》(湘矿开采评字〔202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