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6年湖南省矿业权出让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5-181274
  • 发布日期:2025-12-15 17:22
  • 名称: 关于申报2026年湖南省矿业权出让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湘自资办发〔2025〕76

各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维护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推动战略性矿产增储上产,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需要,助推地方经济和矿业产业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6年矿业权出让计划(第一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的矿业权应符合地方产业政策和矿产资源规划,满足安全、环保要求,不得位于禁止限制勘查开采区域。

(一)探矿权申报。应充分听取地勘单位、矿业企业以及社会各界意见,聚焦战略性矿种、我省优势矿种(钨矿除外)以及地方产业发展所需,申报按率征收出让收益矿种探矿权。

(二)采矿权申报。要综合考虑当地现有矿种矿山开发、资源禀赋、市场需求、空间布局、矿地关系和地方产业发展,严格控制砂石土类矿种,申报已通过勘查报告评审的采矿权出让计划。

二、申报程序

(一)需求征集与提交(即日起至20251231日)。社会各界可通过“湖南省自然资源全要素市场”网站https://gxpt.zrzyt.hunan.gov.cn/tdcsgzbgb/#/home-new我的需求”板块,在线填报勘查区块需求建议,并准备附件1“一张图”查询表。省厅将于20251231日后将网上征集信息按县域分发至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县市区局)研究。

(二)县级研究与报送(202619日前)。各县市区局对省厅分发及自行收集的区块建议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形成本地矿业权出让计划建议,经正式行文(附相关附件、“一张图”查询表、勘查报告评审意见等材料)报送所属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市州局)。

(三)市级复核与上报(2026116日前)。各市州局对所辖县市区局报送的计划建议进行复核、汇总与统筹把关,经市州局党组审定后,按照附件格式于2026116日前通过公文系统正式报省厅,同时将相关材料(PDF盖章版及Word版、查询表、评审意见等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hngtdk@163.com。

三、其他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地要深刻认识保障能源资源安全的战略意义,积极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沟通,充分介绍矿业权出让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坚持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统筹处理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与高标准保护的关系,协同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安全生产监管、中央环保督察等各项任务,科学申报年度矿业权出让计划,提前做好出让相关工作准备。

(二)拓宽来源,充分论证。各县市区局要系统梳理并综合利用以往地质成果、已注销矿业权资料、基础性地质调查数据、矿产地质志、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成果、财政出资项目成果以及“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中尚未出让的勘查区块,筛选出成矿条件有利、找矿潜力显著、预期效益良好的区块,做到应报尽报。要充分论证采矿权设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择优上报。

(三)严格把关,审慎决策。各市州局应充分发挥地勘单位及相关矿业企业的专业技术优势,优先选取成矿潜力大、找矿前景好的区块,申报不少于 5个探矿权出让计划。要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深入分析辖区内资源禀赋、矿地关系等情况,重点对市场供需状况和露天采矿的空间布局进行严格把关,科学谋划采矿权出让工作。

对以往已申报未纳入出让计划的可再次申报,但其中因不符合矿规、不符合产业政策或财政项目未结题等未纳入出让计划的区块,如无相关情况变化,本次不再申报。对因资源禀赋、禁限条件、矿地关系、市场需求等情况不适宜继续出让的采矿权,一并上报撤销申请。

人:矿业权处刘细红、邓名南

联系电话:0731-89991252

附件:XX局关于申报2026年矿业权出让计划的请示(提纲)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51215



附件:XX局关于申报2026年矿业权出让计划的请示(提纲).docx

关于申报2026年湖南省矿业权出让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3387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