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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索引号:430S00/2021-0011005580
  • 发文日期:2020-06-12 17:25
  • 名称: 《关于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改革背景

在党中央和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背景下,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以下简称《国办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4号),《国办意见》要求规划、土地、消防、人防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同年,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要求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的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测绘等合并为一个验收事项。

2020310日,省人民政府陈文浩副省长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多测合一”工作有关问题,明确要求“多测合一”改革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实施,并原则上同意“四个一”(一套机制、一个平台、一个名录库、一套标准)建设内容和实施流程。

二、核心内容解读

(一)主要目标

通过一份名录、一个平台、一套标准、一套机制(以下简称“四个一”)建设,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项目建设单位一次性委托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库中一家单位实施测绘,提供相应测绘成果,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平台联审”。

(二)实施范围

“多测合一”主要涵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所涉及的测绘事项,包括:规划条件核实和土地核验测量(含绿化测量、人防测量等)、地籍测绘、房产实测绘三项内容。待我省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多测合一”改革取得一定经验后,再进一步扩大涵盖范围。“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湖南省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工程。

(三)主要内容

1.统一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库。依托“多测合一”信息系统,建立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库,推进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化,建立准入退出机制,促进形成优质高效的市场环境。

2.统一管理平台。建设统一的省市县“多测合一”监管平台和市县一体化业务办理系统。实现项目委托、项目备案、测绘作业、成果提交、平台联审等工作的线上全流程办理。

3.统一技术标准。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或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立、且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建立联系的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以及1985国家高程基准。采用《湖南省建筑工程竣工综合测量和建筑面积计算技术规程》,各市州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4.统一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测绘机构名录管理、测绘成果质量监管、测绘成果汇交和审核等监管机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是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2.明确职责分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实施“多测合一”改革,具体承担改革中“四个一”建设任务。各部门按照自身职责,负责本系统宣传培训、测绘成果审核和技术标准落实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解决推进“多测合一”改革过程中所需经费。

3.强化督促评估。省级各有关部门将推进“多测合一”改革作为本部门“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本系统绩效考核,对职责履行不认真、改革推动不力的启动追责机制。

三、后续工作

“多测合一”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改革,变线下跑网上办,变指令性计划为市场任务,切实为企业节时、降费、增效,为联合验收、交房即交证、不动产登记等提供有力支撑。总体方法是按照“全流程、全覆盖、优服务、重监管”的工作思路,纵深推进“多测合一”。

(一)全流程

按照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测绘事项的通知》(湘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在工程建设竣工验收阶段测绘事项实行“多测合一”的基础上,将“多测合一”实施范围扩展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前三个建设阶段,实现全流程“多测合一”。

(二)全覆盖

在省市两级“多测合一”改革的基础上,将改革范围扩大到县级,实现地域全覆盖;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湘自然资发〔202024号),所有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实行“多测合一”,实现项目全覆盖;所有“多测合一”项目统一利用湖南省“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在线办理,不得线下受理,做到多测合一过程明明白白、成果实实在在,实现监管全覆盖

(三)优服务

优化“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将用户范围扩大到县市区,功能模块扩充到全流程,与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对接,实现项目委托、成果提交、平台联审、数据入库等工作线上办理简洁稳定,推动业务办理“零跑动”、业务管理“零窗口”;组织全省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培训,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省技术单位开展“多测合一”业务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提升支撑能力和技术水平。

(四)重监管

加强对市县推进“多测合一”改革的监管,彻底打破部门壁垒、利益藩篱,确保“多测合一”在市县改的动、落的实;加强对“多测合一”成果质量的监管,并严格按程序将结果向全社会公布,与信用体系和测绘资质挂钩,确实做到业内有触动,有振动,更有行动。

相关文件:http://zrzyt.hunan.gov.cn/zrzyt/tgfxwj/202112/t20211230_21328007.html

《关于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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