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资兴市自然资源局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做好“三实”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一是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开展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监测,形成监测台账。明确矿山企业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主体责任,要求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标准,科学有序开采,确保资源利用高效化、矿区环境生态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
二是落实年度验收制度。实行矿山生态修复年度验收制度,以矿山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起始日至次年当日为一个验收周期,逐年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年度验收工作。依据生态修复计划、实际生态修复效果等出具年度验收结论,年度验收结论将作为生态修复分期验收结论的重要依据,并将作为采矿权人开采信息重要内容在资兴市政府网站、省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监测监管信息系统等平台公示。
三是夯实监督管理。对未按规定计提使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或未通过生态修复验收的矿山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造成的生态破坏,按职责权限组织修复治理。
一季度,已督促3家煤矿进行矿山恢复治理,复绿面积15公顷;对周源山煤矿等5家矿山进行分期验收并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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