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原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综合防治方案〉编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6〕42号)有关要求,2019年上半年,“湖南省新化县桑梓矿业有限公司桑梓煤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等45个省级发证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了专家评审。现将45个《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省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兼传真):0731-8999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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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