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113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19 17:30

湘自资建复〔2021〕144号

尊敬的赵丛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南岳城市发展规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南岳区是国家5A级旅游景区南岳旅游区的所在地。为支持南岳衡山文化旅游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在《湖南省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17-2035)》中将南岳区列入百亿旅游产业县市区目标,在大湘南旅游板块中将南岳衡山作为核心品牌重点打造,提出打造“福寿衡山”南岳祈福康养旅游目的地,将南岳衡阳滨江新区休闲度假区、南岳提质工程等项目纳入重点建设项目,现有的产业配套如道路交通、停车场、住宿、餐饮、医疗康养等设施也有提质改造完善的需要。省自然资源厅将按照南岳区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根据自然资源部下达的湖南省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合理审查南岳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预测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南岳区人民政府应在充分考虑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统筹做好城镇建设用地总量、存量、增量工作;树立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规划理念,走节约集约的高效发展之路。

关于行政区划调整方面,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要求,“行政区划应当保持总体稳定”。因此,行政区划是否进行变更,应当充分考虑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文历史、地形地貌、治理能力等情况,广泛征求本地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意见,条件不成熟时不宜作变更。将衡山县店门镇、开云镇部分区域调整至南岳区,属于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政策要求,县市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人民政府审批,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需逐级上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规定,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党的领导。建议衡阳市和有关县区严格对照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认真细致调研,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反复酝酿,充分论证行政区划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风险性,确需调整的,科学拟定调整方案,请示省委、省政府同意后,再适时启动将衡山县店门镇、开云镇部分区域调整至南岳区的申报程序。省自然资源厅将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配合省民政厅做好相关工作。

鉴于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极为敏感,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涉及行政区划调整相关信息应严格控制知晓范围,不得对外宣传报道。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1518

联系单位: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

联 系 人:赵亚辉

联系电话:0731-89991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