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88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5-05-09 15:38
省发展改革委:
尹立鑫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全省新能源项目落地见效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我厅高度重视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用地要素保障工作,厅党组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多次专题研究,出台支持政策,并提请张迎春常务副省长专题研究,在规划引领、选址选线、用地保障等环节全面发力,助推新能源项目及时落地实施。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规划引领。在“三区三线”划定中,为全省重大风电、光伏、抽水蓄能等项目预留空间,指导各地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加强与能源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在详细规划中进一步落实。
二、建立能源底图。基于湖南自然资源智慧平台智慧选址模块,商发展改革、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电力等部门,在我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中梳理和完善新能源项目敏感性地理空间数据,为项目空间准入及用地审查提供依据。
三、优化选址服务。与相关新能源企业不定期沟通交流,研究解决项目落地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联合省林业局和地方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对风电、光伏项目选址开展实地踏勘、联合审查,引导耒阳市盛唐风电场一期、耒阳市遥田哲桥片光伏发电项目等优化选址,为项目顺利立项奠定基础。
四、制定支持政策。牵头起草了《关于做好风电光伏抽水蓄能项目用地用林管理工作的通知(送审稿)》,拟进一步规范全省风电、光伏、抽水蓄能等项目用地用林管理,已提请省政府审定。
五、强化服务保障。建立新能源重点项目“点对点、一对一”服务保障机制,加快存量和“十四五”规划新能源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批进度。“十四五”规划的耒阳市规划风电项目3个(耒阳市小水风电场、耒阳市导子东湖风电场、耒阳市盛唐风电场一期),已全部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十四五”规划的耒阳市光伏项目15个,其中,2个项目(耒阳市遥田哲桥片光伏发电项目、耒阳市东湖圩乡光伏发电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5个项目(耒阳市小水镇光伏发电项目、耒阳市淝田镇光伏发电项目、耒阳市仁义镇光伏发电项目、耒阳市余庆街道办事处光伏项目、耒阳市导子镇光伏发电项目)正在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手续,8个项目暂未向我厅申请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手续。
下一步,我厅将立足职能职责,认真做好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新能源项目“一张图”。结合国省最新政策文件规定,进一步完善风电、光伏、抽水蓄能等项目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为项目空间准入及用地审查提供保障。二是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按照张迎春常务副省长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文件,及时发布并做好相关政策解读。三是进一步提高用地审批质效。完善“项目即时会商、问题定向研究、指标全额配置、组卷专人跟进”用地保障机制。将省级以上重点项目纳入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在资料齐全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即报即审、快办快批,保障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全力服务全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