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耒阳市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调整升级”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7-26 09:32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号)及《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运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41号)有关规定,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老区开展增减挂钩的,可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耒阳市不在上述范围内,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暂不能跨县域流转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