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76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5-05-09 14:59
省发展改革委:
刘干江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加快长株潭固废协同处置中心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建设,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立足部门职能职责,积极予以支持。
二、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长株潭一体化的决策部署,我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和长株潭三市组织编制了《长株潭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按照“一座城”的理念一体化布局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优化三市交界地区垃圾处理设施服务范围,目前规划成果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待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同意后,即将印发实施。其中,在固体废弃物处置方面,在长沙市规划了8处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终端设施;在湘潭市规划了1座园林垃圾处理中心、1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并在湘潭河西预留一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在株洲市规划了4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厂、5处再生资源利用回收中心。下一步,我厅还将指导各地依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省级专项规划、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分区分类推进详细规划编制,细化深化固废终端分类和转运设施处置布局。推进园区内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提升分类处置、消纳及综合利用能力。鼓励利用环卫设施用地、工业用地,打造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多位一体”的综合处置基地。同时,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与“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和有关专项规划制修订做好衔接,及时将固体废弃物处置项目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项目实施提供国土空间规划支撑。
三、我厅将督促相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前期指导服务,引导项目科学合理选址。在项目符合“三区三线” 管控规则和用途管制要求,不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资料齐全且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对固体废弃物处置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应保尽保,即来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