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23 00:00
此项工作自2016年启动,历时一年。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6年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6年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国土资源局认真研究耕地质量定级与农用地估价试点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以2014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成果为基础,结合2015年度所有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评定、验收情况,以及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制订农用地(耕地)基准地价。按照国家、省(区、市)的统一要求,按时完成了基础数据、图件等资料的收集与外业补充调查等任务。
为圆满完成此项工作,我市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韶山市耕地质量定级与农用地估价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主任,多次召开韶山市耕地质量定级与农用地估价试点工作部署会、韶山市耕地质量定级与农用地估价试点工作协调会,为资料收集及部门协调提供有力保证。并统一对参与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统一资料收集清单及调查表格,统一技术路线及方法,保证数据的可靠性与科学性。对于关键的技术参数与处理方法的确定,经过专家咨询与充分论证,做最终评估。
通过这次耕地(农用地)的定级与估价工作,政府可利用价格手段,调节农用集体土地的供需关系,对农民集体土地市场进行有效干预,从而保证集体土地市场健康,解决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实际问题。(韶山市局 谢琪 蒋军/文 刘旭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