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湘潭:全面推广“交房即交证”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时间:2021-11-24 16:08
为有效解决群众办证难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湘潭市结合前期试点经验,积极开展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日前,该市印发了《湘潭市加快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全市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应当实施“交房即交证”;已取得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未进行商品房交付的房地产项目,可申请纳入“交房即交证”范围。
《方案》提出,在市民之家设立“交房即交证”专窗,将交房交证工作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机结合,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一站办结”。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对接,加快实现报建、审批、交易、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环节的信息共享。
《方案》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人防等部门审批要求,依法依规实施开发建设,并提前谋划交房时间、交房数量等,督促购房业主按照购房合同约定配合“交房即交证”相关工作,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向预购人承诺交房交证时间并报送不动产登记机构等部门。
为加快推进改革工作,《方案》提出,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各职能部门要积极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凝聚监管合力,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交房前各项验收工作顺利进行。探索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对积极配合“交房即交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予以表扬奖励,纳入诚信企业加分项,计入企业诚信档案,作为评优授信、开发资质、招投标的重要条件;对积极性不高、存在推诿畏难情绪或不配合“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依规实施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