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082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04 17:32
彭水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结合相关部门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实施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试点,对纳入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相关规划范围,沉陷问题主要由原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或地方国有大中型煤矿引起,治理责任主体已灭失的采煤沉陷区,经组织申报、论证评估同意后,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近年来,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已争取将宁乡、攸县、邵东、永兴、涟源等县市纳入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2019年,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对全省采煤沉陷区进行调查,基本查明全省采煤沉陷区基本情况,并上报国家部委,其中王家山煤矿区作为重点采煤沉陷区纳入调查范围。2021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湖南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2021-2025年)》,分解下达目标任务,明确推进措施。湘潭县目前正在组织编制《湘潭县“十四五”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按照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将对湘潭县境内采煤沉陷区进行综合治理。
二、关于地质灾害防治。我省地质灾害多发频发,地质灾害点多、面广、规模小、危害大,每年汛期为地质灾害高发期。我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财政投入资金对部分隐患开展工程治理,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各级财权事权保持一致,中央和省级财政重点对自然因素引发的稳定性差、威胁30人以上、潜在经济损失大,通过适当工程措施能消除隐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予以治理。对居住在自然因素引发,危险程度高、治理效益差、受威胁群众有搬迁意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居民,采取避险移民搬迁措施以远离隐患威胁。符合相关规定的,将纳入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范围,利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予以治理。2019年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湘潭县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428万元。
三、关于矿区生态修复。我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持续督促指导王家山煤矿采煤沉陷区相关责任主体严格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加快推进矿区治理恢复。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对于采煤沉陷区,我厅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王家山等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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