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048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9-14 15:31
欧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统筹规范矿山企业用地及生态修复相关费用征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行多费合一、整合收费项目的建议
您建议由省级层面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中涉及矿山生态修复的部分整合为矿山生态修复综合费,一次性计征,避免重复核算。经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认真研究,目前省级层面尚不具备实施该项整合的政策条件,主要原因如下。
上述费用分属不同法规体系,资金性质、设立依据与管理渠道各异,无法在省级层面直接归并。耕地占用税属税收范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征收,属中央立法事权,省级无权调整其征收标准或合并适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属政府性基金,依据林草部门相关规定征收;耕地开垦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矿山生态修复基金则系企业自主计提资金,由采矿权人在银行设立专户,资金归属企业所有,实行矿业权人、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开户银行三方监管。上述四类资金的收入性质、资金归属与监管主体均不相同,省级层面既无统一归并的法律依据,亦无对税收事权进行调整的权限,暂不具备推行多费合一的条件。
二、关于明确基金用途、厘清支出边界的建议
您建议修订《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明确基金核心用途,将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常规性支出从基金中剥离,由整合后的综合费列支,以厘清基金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支出边界。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章及第四十九条规定,矿区生态修复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属于国家事权。目前,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省级层面在国家统一规定出台前,无权单独修订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的计提标准与用途边界。
在此之前,涉及临时用地的审批流程已有局部优化。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采矿临时使用土地(含用林用草)的有关内容已纳入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统一编制,不再单独编制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和用林用草植被恢复方案,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的重复申报材料和多方案编制负担。矿山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将占用耕地的复垦修复、耕作层保护等内容纳入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统一实施,按规定落实生态修复资金,复垦修复后经验收合格形成补充耕地指标、实现占补平衡的,可不再缴纳耕地开垦费。
三、关于构建协同审批机制、简化办事流程的建议
您建议搭建跨部门矿山用地一站式审批系统,实现一次申报、联合审查、同步出证。我厅及会办单位已就此采取了一系列具体举措。
(一)推进用地用林用草融合审批改革。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建设项目要素保障效能,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我厅联合省林业局印发了《湖南省用地用林用草融合审批改革工作方案》(湘自资发〔2025〕31号)及《关于推进用地用林用草融合审批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发〔2025〕45号),破解多头审批、材料重复、效率低下的长期痛点,基本实现一个窗口、一套流程、一次告知,大幅提升审批效率,保障项目快速落地,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进矿地组合供应。我厅正研究将矿业权及其直接相关的矿业用地、生产用地作为整体,实行统一配置、统一供应、统一监管。探索以矿业权为主体、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主体及“矿业权+产业链供地”等组合供应模式,按照调查摸底、组合供应方案编审、交易出让、签约登记等流程推进矿地组合供应项目,同时加强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临时用地管理、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等政策协同。
(三)优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服务。将含矿山项目在内的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水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湖南省一网通办系统集中办理,严格遵照平台运行管理规范,依法依规开展全流程审批服务。同时,持续压缩审批时限,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及已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的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无需组织专家技术评审,进一步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与时间负担。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厅将持续深化用地用林用草融合审批改革,加快推进矿地组合供应,健全完善协同审批工作机制,共同推动矿山项目及各类生产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持续提升,从而进一步深化自然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提升资源要素协同保障能力,优化矿业领域营商环境,破解矿地开发矛盾。
我厅将密切跟踪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矿区生态修复费用管理办法的制定进展,主动向有关部委反映我省矿业权人的合理诉求,积极推动国家层面政策更加科学合理。待国家统一规定出台,我厅将第一时间结合湖南实际研究制定配套制度,切实优化矿山企业用地及生态修复相关费用管理。在此之前,我厅将在省级权限范围内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推动绿色矿山建设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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