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061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9-14 15:33
李学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审批权限有序下沉的建议》收悉。结合省数据局书面意见,现一并答复如下:
随着“多规合一”改革的深入推进,全国省、市、县、乡镇四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基本批复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正在由编制审批阶段向规划实施监督阶段转换。在维护规划权威性与守牢安全底线前提下,如何科学稳妥地推进审批权限下放是我厅需要探索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关于分层级明确调整审批权限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明确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得擅自设置、分割或下放规划管理权限。2026年,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提出建立规划动态维护机制,在不突破“三区三线”约束性指标和底线管控的前提下,可结合定期体检评估,依托“一张图”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年度动态维护,正向优化分区、边界、重点项目清单等规划内容。但也明确要求非国务院审批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度维护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查核准后启用,涉及优化三条控制线的需将数据报自然资源部。我厅印发了《湖南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方案》(湘自资发〔2026〕16号),明确全省已批复实施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纳入市县总规一并进行动态维护,不再单独进行动态维护。因此建议:一是涉及县级、乡镇建设用地规模调整的,可结合规划年度体检评估纳入年度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进行调整。二是涉及其他用地情形,可按照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日常管理。下步,我厅将加强对华容县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指导,切实保障华容县相关项目规划及用地需求。
二、关于构建“三清单一机制”制度体系的建议。我厅将予以充分吸纳和统筹考虑。一是对正面清单涉及下沉事项,根据《湖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修订版)》,可预留部分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和具体用地范围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二是我省正在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明确市县以规划体检评估为依据,原则上每年可开展一次规划动态维护及规划修改工作。
三、关于强化数字赋能和全过程监管的建议。一是省数据局反馈,我省正在积极推动“湘易办”成为掌上服务总入口,建设“湘易办”超级服务端,推动各级各部门按照服务融合相关规定,将已建移动端应用和专区服务整合至“湘易办”。二是我厅将依托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开展国土空间规划“智能体”建设,探索嵌入AI审查功能模块开发。下步,我厅将按照相关规定,考虑通过“湘易办”或相关政务平台实现“线上申报—智能预审—备案留痕”全流程闭环,压缩审批时限,实现政务服务智能化及全过程监管。
四、关于试点先行稳妥推进的建议。目前,国土空间规划立法工作已列入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2026年重点工作,我省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稳步推进相关试点工作,加快我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起草制定,为审批权限下放提供更充分的法律依据。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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