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064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9-14 15:33

彭健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系统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紧密结合我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实际,着眼民生安全,提出的“智慧防灾”能力跃升、“强基固本”基层赋能、“多元共治”保障强化等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厅高度重视,经商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省气象局等相关部门,现综合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智慧防灾”能力跃升行动

(一)建设省级一体化智能预警平台。省应急管理厅建

成了“湖南省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辅助决策平台”,打通了自然资源、应急、水利、气象、林业、铁塔公司等数据通道,接入雨水情、气象预警等数据38万余条,整合监控视频56万路。省气象局推动构建了气象行业监测布局“一张网”,实现7部水利、民航天气雷达、2万余个铁塔哨兵、7000余个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监测站数据实时汇交共享,气象数据接口与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近30个系统对接。省交通运输厅建成了“湖南省公路基础设施监测预警平台”,集成桥梁、隧道、边坡三大功能,接入224处边坡、66座轻量化桥梁、57座长大桥及2座隧道。我厅已建成“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综合应用系统”,并研发湖南省地质灾害AI预警模型,于2026年4月10日开始实验复核。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推动各类平台数据互通、功能融合,逐步打造集风险识别、监测数据融合、AI预警模型运算、应急联动调度于一体的省级指挥中枢。

(二)设立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省科技厅近年来已在省重点研发计划中支持了“基于测雨雷达的山丘区小流域洪水灾害动态预报预警技术及应用”“基于北斗和微惯导的应急抢险搜救定位系统研究及应用”等一批技术攻关项目,并布局了“气象防灾减灾”“有色资源与地质灾害探查”等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1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财政厅明确,根据零基预算改革要求,一般不新设专项资金,但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科研项目所需资金可在现有财政资金中统筹解决或设立专门方向予以支持,2025年省级科技专项资金已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重点研发项目的支持内容。我厅将积极配合省科技厅,针对湘西滑坡、湘中切坡建房等典型灾害场景,组织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及龙头企业申报相关科技项目,推动高精度本地化预警模型研发和动态迭代。

(三)推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责任保险。据了解,全国首张“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责任保险”保单于2024年4月在长沙落地,主要面向监测预警技术服务企业,由商业保险公司运营。省财政厅目前虽无省级财政专项支持政策,但已联合10部门印发《湖南省综合巨灾保险实施方案》(湘财金〔2025〕18号),推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综合巨灾保险模式,构建了“风险准备金+动态费率”双重调节机制。对于您提出的将“预警责任险”与“巨灾险”有效衔接、构建“事前预防约束、事后损失补偿”全链条金融保障网的建议,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认真研究,探索利用保险机制的市场化约束和风险分担功能,提升监测预警网络的建设质量与运行可靠性。

二、关于实施“强基固本”基层赋能行动

(一)推行“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我厅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护和群测群防员实地核查,构建了覆盖全省的监测网络。省气象局联合我厅开展了全省1∶50000地质灾害与气象风险详细调查与区划、地质灾害致灾降雨阈值分析,共建共享数据专线,常态化会商研判,联合制作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省水利厅已建成水文监测站1.89万余站,布局23部水利测雨雷达。省交通运输厅依托AI智能算法赋能精准预警,平台数据采集准确率保持95%以上,已累计成功预警17起公路安全事件。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推动卫星遥感普查、无人机航拍详查和群测群防员动态巡查的深度融合,构建更加多维立体的监测体系。

(二)强化预警精准“叫应”与响应。我省全面实施“631”递进式预报预警叫应机制,提前6小时发布暴雨落区、提前3小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提前1小时电话叫应。省气象局联合我厅将全省95.8万临坡切坡建房户全部纳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接收对象,通过12379平台精准靶向发送短临预警信息;基于通信大数据的精准靶向发布系统对高风险地区群众全网“点对点”发布霸屏预警(闪信),2025年共发布靶向霸屏161期、158.74万人次。省应急管理厅推进靶向“霸屏”预警系统建设,预警信息3分钟内直达责任人、5分钟内覆盖公众,接收成功率稳定在95%以上。全省已建成应急广播终端23.7万个,实现灾害易发区行政村全覆盖。我厅将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叫应-反馈-核查”闭环管理,确保预警信息无条件直达受威胁群众和一线责任人。

三、关于实施“多元共治”保障强化行动

(一)构建“财政+保险+社会”多元投入体系。我厅近2年已安排财政资金用于群专结合监测预警(村庄雨量计安装)、县级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微治理”和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根据零基预算改革要求,不宜新设省级地质灾害专项资金,但现有资金渠道已对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予以重点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引导保险机构将一定比例保费反投于监测能力建设的建议,我厅将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省金融管理部门进行研究,探索在高风险地区先行先试。

(二)促进“预警责任险”与“巨灾险”有效衔接。省财政厅牵头的《湖南省综合巨灾保险实施方案》已实现我省主要高发灾害风险全覆盖,建立了风险准备金和动态费率调节机制。下一步,我厅将配合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研究推动前端“预警责任保险”与后端“综合巨灾保险”的衔接机制,构建从服务企业履职到受灾群众补偿的全链条金融保障网。

(三)推行经济适用型监测技术装备。我厅将继续鼓励研发和选用成本相对较低、易于维护、适合大规模布设的自动化监测设备。省科技厅支持华诺星空等省内企业研制形变监测雷达等装备,已形成全产品谱系。我厅将积极探索集中采购、以租代建、设备共享等多种模式,降低市、县一次性投入和长期运维成本,减轻基层负担。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平台融合与数据共享。会同省应急管理厅、省气象局、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进一步打破数据壁垒,推动省级预警指挥平台互联互通,提升预警信息综合分析能力。

(二)深化科技攻关与模型本地化。配合省科技厅,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关键技术研发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重点支持方向,推动湘西、湘中等典型灾害区的本地化预警模型落地应用。

(三)完善预警叫应闭环。持续优化“631”递进式叫应机制,拓展应急广播、卫星电话等发布渠道,确保预警信息到户到人、响应反馈形成闭环。

(四)创新多元投入机制。会同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积极探索“财政+保险+社会”模式,研究推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责任保险,推动与综合巨灾保险有效衔接。

(五)夯实基层基础。加强群测群防员队伍建设与装备配备,研究推广经济适用型监测设备,减轻基层运维负担,打通预警“最后一公里”。

感谢您对全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