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085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9-14 15:38
阳飞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石膏矿开采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力度的建议》收悉。该建议聚焦衡山县白果镇石膏矿采空区地质灾害问题,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资金保障不足、监测预警体系不健全、房屋补偿及维护费用高昂等突出困难,并提出了加大资金投入、构建一体化监测预警体系、完善民生保障政策、强化生态修复技术赋能等系统性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我厅高度重视,经商省财政厅、省地震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地质院等相关部门,并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石膏矿采空区治理的专题会议精神,现综合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省石膏矿采空区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
2025年3月常德市澧县发生废弃石膏矿采空区塌陷引发的非构造地震事件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沈晓明书记、毛伟明省长多次作出批示指示。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了石膏矿采空区治理的系列重要举措。会议认为,石膏矿采空区治理事关全省安全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科学有序、分类施策推进治理工作。会议议定: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省地质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研究提出石膏矿采空区治理工作省级层面牵头部门、配合部门的建议方案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同时要求压实市县治理主体责任,研究制定“1+1+N”治理实施方案(1个全省总体方案、1个邵东市方案、N个地方县市区治理方案)。
我厅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调查监测、规划管控、技术支撑等职责,扎实推进石膏矿采空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
二、关于加大资金投入与政策支持
(一)省级资金支持情况。您提出的“设立省级石膏矿地质灾害治理专项基金”的建议,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目前省级层面没有专项资金支持,市县财政压力较大,需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省财政厅正在研究做好资金筹措工作,通过争取中央专项扶持、整合现有相关资金、指导市县用好专项债政策等方式,统筹提出整体筹资方案。我厅将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指导衡山县等有治理任务的县市区精心策划项目,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
(二)优化资金审批流程。对于您提出的“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申报手续、缩短审批周期”的建议,我厅将在职责范围内,对石膏矿采空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优先安排技术审查,加快项目入库和审批进度。同时,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建立应急项目快速审批机制,确保急需治理的项目能够尽快落地实施。
(三)整合相关资金。省政府专题会议明确,要“该争取的争取、该整合的整合、该包装的包装”。我厅将积极整合生态保护修复、矿山环境治理等现有资金渠道,对石膏矿采空区治理项目予以倾斜支持。同时,指导衡山县等县市区结合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等政策,统筹谋划、协同推进。
三、关于构建一体化监测预警体系
您提出的“构建一体化监测预警体系”的建议,与省地质院正在开展的工作高度契合。我厅已指导省地质院完成了全省135处石膏矿山的实地调查。
(一)开展监测预警技术攻关。省地质院正集成卫星遥感、地面变形、微震、深部位移、地下水动态等多源监测手段,研究构建“空-天-地-井”一体化监测网络,研发适用于石膏矿采空区的多参数智能预警模型,着力解决灾害前兆不明显、监测捕捉难的问题。我厅将积极支持该项技术攻关,争取纳入省级科技计划或地质科研专项。
(二)建设专业数据平台。在已初步建成的全省石膏矿采空区数据库和“一张图”基础上,着力打造全省石膏矿地质灾害专业监测数据平台,实现监测数据的集成管理、分析研判与共享。我厅将推动该平台与我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互联互通,为衡山县白果镇等重点区域提供数据中枢和技术标准支持。
(三)建立常态化专家团队。我厅已指导省地质院组建省级石膏矿采空区防治专家团队,建立常态化技术会商机制,为全省及各市县开展动态风险评估、制定“一区一策”防控方案提供全天候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针对衡山县白果镇采空区,我厅将组织专家团队实地踏勘,指导制定针对性的监测和防控方案。
(四)加强基层监测能力建设。关于您提出的乡镇“无人监测、不会监测、无设备监测”的问题,我厅将指导省地质院编制通俗易懂的监测识别与应急避险培训教材、简易监测规程,并积极配合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基层监测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开展系统性专业培训。
四、关于完善民生保障政策
(一)制定统一的房屋补偿标准。您提出的“制定统一的房屋补偿标准”建议,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房屋结构类型、灾害影响程度差异较大,目前省级层面难以制定“一刀切”的统一补偿标准。建议市县参照当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等,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补偿方案,确保公平公正。
(二)采用多元安置模式。您提出的“集中安置+货币补偿+自主建房”多元模式,我厅完全赞同。建议衡山县结合实际,统筹利用保障性住房、存量商品房、农村宅基地等资源,满足群众不同需求。同时,结合新型城镇化和存量房去化等政策,支持引导危房户异地购房。
(三)建立后续维护专项资金。您反映的“县一、二工区矿洞漏水严重,常年抽水维护费用约100万元/年”等问题,确实成为地方财政的长期负担。省政府专题会议明确,省级层面目前没有专项资金支持,需要市县落实属地管理和治理主体责任。我厅将积极向省财政厅反映情况,争取在整合现有资金时对长期维护费用予以适当补助。同时,指导衡山县通过申报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渠道,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逐步建立长效维护机制。
五、关于强化生态修复技术赋能
(一)研发推广专用技术。省地质院正积极研发低成本、高性能、易输送的新型充填材料及配套注入工艺,系统研究充填材料对地下水、土壤的长期环境影响,探索治理后采空区空间作为地下仓储、应急设施等再利用技术。我厅将积极支持上述研发工作,并推动成熟技术在衡山县白果镇等地的转化应用。
(二)编制标准化治理方案。省地质院已完成《湖南省石膏矿采空区地面塌陷调查技术要求》,并正在牵头编制综合防治技术标准规程。我厅将指导省地质院,结合衡山县白果镇采空区的地质条件和灾害特征,编制“一地一策”的标准化治理方案,为治理工程提供规范化、可复制的技术依据。
(三)提供全过程技术服务。省地质院将履行公益服务职能,为衡山县白果镇等全省石膏矿采空区防治工程提供全过程的现场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我厅将做好统筹协调,确保先进技术模式在治理一线有效落地。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石膏矿采空区地面塌陷安全隐患防治工作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省直单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一是继续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工作方案,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二是会同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省直部门,立足各自职能职责,积极向上对接汇报,推动将石膏矿等非煤矿种列入治理目录,将石膏矿采空区治理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争取生态修复以及超长期国债等资金支持。三是衡阳市、衡山县作为治理主体,要积极对接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策划一批符合中央资金支持方向的成熟项目,为争取超长期国债和中央专项资金打下基础。同时,可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采空区治理与土地盘活利用,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感谢您对全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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