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我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建房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1-16 10:32
(省人大十二届七次会议第1610号建议)
我省地质灾害严重、隐患点多、防治任务重,自2014年起,中央财政加大资金投入,支持我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要求我省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开展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上来。当前,我省在一些地质灾害易发区(特别是山区),村民切坡建房现象还较为普遍,切坡建房常常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和崩塌等地质灾害,给老百姓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害。根据实际情况,对衡阳市因切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规范我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建房行为向省里提出建议。
一、地质灾害概况
从2010年至2016年,衡阳市有7起突发性地质灾害共造成13人死亡(2010年3月5日,衡阳县库宗乡羊角村羊角组发生屋后山体滑坡造成夫妻2人死亡;2012年6月12日,祁东县归阳镇廖阿村唐家岭发生屋后山体滑坡造成一家4口死亡;2014年8月24日,衡南县鸡笼镇泉口村白果组发生屋后山体滑坡造成1户主死亡;2015年7月3日,南岳区南岳镇光明村7组发生屋后山体崩塌造成1户主死亡;2016年3月23日,衡阳县三湖镇桥头村桃花组发生屋侧山体滑坡造成1人死亡;2016年4月17日,衡东县吴集镇洣桥村8组发生屋后山体滑坡造成1人死亡;2016年6月15日,衡山县江东乡三桥村成功组发生屋后山体滑坡造成3名小孩死亡)。我们调查统计发现,在这些地质灾害中有3点共性:一是均发生在强降雨期间,二是都存在不当切坡建房行为,三是均是没有被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地理和历史原因,在山区和低山丘陵地带,村民切坡建房现象较为普遍,一些不当切坡建房常常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着山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虽然我省开展了一系列的地质灾害摸底调查工作(如2006年就开始并完成的1:10万地质灾害普查和即将全面完成的1:5万地质灾害详查工作),但仍存在不少盲区和死角以及一些容易忽视的不稳定斜坡。
3、全省对村民切坡建房还没有制订一套简易可行的危险性评估办法,地方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不能对村民科学选址建房进行有效的技术指导,导致很多房屋刚建成就成了危房,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处于危险境地。
三、建议
要从源头上控制切坡建设,规范切坡管理。建议我省学习安徽管理模式,由省政府出台《湖南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规定》,规范地质灾害易发区村民建房行为,禁止在不宜切坡地段进行切坡建设,严把建设审查审批关,加强村民建房选址科学指导,管住源头,切实减少或避免切坡建设诱发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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