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007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9-14 15:45
曹景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生态修复产业多元化资金支持体系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切嘱托,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构建多元化、市场化的生态修复投入机制,统筹推进山水工程、矿山生态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以项目为牵引,构建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
(一)争取财政资金,发挥主导作用。我省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积极申报实施山水工程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是全国唯一历次工程申报全部成功的省份。山水工程方面,分别于2018年和2022年成功申报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山水工程试点、洞庭湖山水工程,总投资160.02亿元,获得中央财政补助40亿元,我省各级(指省市县三级,下同)财政配套105.97亿元。2026年,又与贵州省成功申报沅江中上游山水工程,总投资40.49亿元,争取中央财政补助25亿元(与贵州省各12.5亿元),我省各级财政配套7.90亿元。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方面,2022—2024年相继成功申报邵怀、郴衡、湘江源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总投资15.32亿元,争取中央财政补助9亿元,我省各级财政配套5.81亿元。在资金空间投向方面,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山水工程试点、洞庭湖山水工程和湘江源流区工程都将岳阳市纳入重点支持范围,以洞庭湖山水工程为例,项目覆盖岳阳市本级和11个县市区,总投资达到23.49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0.1亿元。
(二)引入金融活水,拓宽融资渠道。我厅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领域政银合作,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面率先探索。农发行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设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项信贷产品,提供长期、低利率信贷资金。我厅与农发行湖南省分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机制,双方两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创新建立“双专班+双平台”合作模式,实现了方案与贷款的“并联审批”,显著提升了项目落地效率,并商农发行湖南省分行将贷款利率原则上控制在4%,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截至目前,全省已有52个项目获农发行湖南省分行授信审批,金额226亿元,已投放102亿元。
(三)激发社会资本,注入市场活力。我厅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综合运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废弃土石料合理利用、节余指标流转使用等政策工具,推动生态修复与产业融合发展,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山水工程方面,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山水工程试点引入社会资本8.78亿元,洞庭湖山水工程引入社会资本5.58亿元,沅江中上游山水工程引入社会资本4.10亿元。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方面,累计引入社会资本5120万元,其中邵怀工程830万元、郴衡工程2400万元、湘江源流区工程1890万元。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成效显著,郴州市桂阳县通过市场化开发实现历史遗留矿山“废中掘金”“沐光重生”,入选自然资源部公布的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第二批典型案例。
二、关于提案有关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组建专班、构建政府引导的市场化生态修复投融资体系”的建议。
1.关于组建专班。2018年申报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山水工程试点时,我省就构建了由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参加的横向协调机制和“省统筹、市为主、县实施”的纵向责任体系,成立山水工程指挥部和省级工作专班,共同谋划、统筹推进项目实施。这一工作机制经实践检验切实可行,在申报洞庭湖山水工程时继续沿用,并将随着“十五五”山水工程申报实施不断完善。
2.构建政府引导的市场化生态修复投融资体系。2023年,我厅联合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湘自资发〔2023〕32号),明确了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的模式,并在产权激励、资源利用、财税金融等方面推出具体支持政策,从制度层面为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提供了有力保障。我厅出台的《湖南省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办法》(湘自资规〔2021〕8号)、《关于严守土石料利用政策底线 进一步完善矿山生态修复激励措施的实施细则》(湘自资发〔2025〕29号)等文件,则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领域,进一步明确了社会资本参与的市场规则。
(二)关于“出台更多优惠政策,同时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创新型生态修复技术和模式”的建议。
1.关于出台优惠政策。我省严格落实国家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修复领域的各项税费支持政策,支持生态保护修复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说明的是,税收政策的制定权限集中在中央,地方不得越权出台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部门,持续落实好现行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相关经营主体依法依规足额享受税费红利。
2.关于设立专项基金。目前金芙蓉基金主要集中资源、优先支持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创新型生态修复技术作为具体细分方向,支持范围相对狭窄,市场响应度有限,后续募资与投资存在较大难度。对该领域企业发展的融资需求,建议统筹用好相关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并引导现有政府和国企投资基金,在其投资范畴内予以市场化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谋划和申报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在管好、用好已获批项目资金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申报武陵山区山水工程(预计总投资35亿元),有序推进长株潭绿心省级山水工程谋划储备,基于全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成果,谋划申报新一轮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争取更多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并严格落实市县配套资金,积极引入社会资本。
(二)拓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投融资渠道。指导各地因地制宜谋划项目,通过“全域整治+产业导入”等模式,聚焦提升项目“自我造血能力”,做优、做实项目。同时,继续拓展与农发行、国开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厅门户网站、自然资源全要素市场等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为生态修复和乡村振兴引入更多金融活水。
(三)试点推广资源导向型可持续发展模式。以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为契机,选取典型区域开展资源导向型可持续发展模式试点。通过将生态保护修复与优势资源的开发利用、特色产业的培育发展紧密结合,探索构建“生态修复—产业发展—价值反哺”的长效机制,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协同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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