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029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9-14 15:52

叶玉泉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系统推进“四荒”整治工作助力现代化美丽新湖南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

(一)针对“底数不清、规划滞后”问题,开展全域普查,编制专项规划。一是全面夯实调查评估基底。自然资源部门常态化开展国土变更调查,全面核准每宗地块的地类属性、地理位置、利用现状等核心信息,其成果可为全省“四荒地”资源调查提供重要的底图底数支撑。省农业农村厅依托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成果,协助摸清宜农宜园地块底数。省水利厅每年开展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结合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与实地核查,可为“四荒地”资源“一张图”普查提供水利数据支撑。二是构建整治框架。我厅已于2022年编制完成《湖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一江一湖三山四水”的生态安全格局。2025年,我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以县域为统筹单元,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坚持规划引领,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湘村”。2026年初,省水利厅指导全省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25度以上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告工作,明确“四荒”开发刚性约束,从源头防控新增水土流失。

(二)针对“资金投入分散、社会资本参与不够”问题,整合资金资源,创新投入机制。一是整合相关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统筹整合中央和省级生态修复、水土保持、林业改革发展、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和担保作用,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四荒”整治。如:省水利厅指导芷江侗族自治县整合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深度参与,将水土流失治理与特色产业捆绑实施,探索建立水土保持投入循环机制,该县入选全国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施县。二是完善政策供给。“四荒”整治后形成的林地等碳汇资源,可通过“湘林碳票”进行融资。省林业局2024年12月出台《湘林碳票管理办法(试行)》,将权属清晰的林地、林木碳汇量制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凭证,赋予其交易、质押、融资、抵消碳排放等权能。2025年4月签发首批八张“湘林碳票”,将碳汇权益从传统林权中剥离,可直接用于抵押贷款。2025年12月印发《湖南省林业碳汇资源管理办法(试行)》,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碳汇资源培育、保护和项目开发。同时,省林业局联合金融部门推进碳汇金融创新,“湘林碳票”已累计助力相关县市区实现绿色融资1.08亿元。目前,“湘林碳票”已形成“核算—核证—交易—融资”全链条闭环。2025年10月财政部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签署湖南省森林经营和碳汇开发项目贷款协定,总投资约18.4亿元,其中外资1.915亿欧元。三是撬动社会资本。我厅积极推动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引入社会资本整治“四荒”。“十四五”以来,全省已有7个利用市场化方式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完成方案审查备案。截至2025年9月,拟修复历史遗留矿山563.7公顷,合理利用废弃土石料2847.92万吨,预计产生效益3.94亿元。目前,6个项目已全面启动,600余万吨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销售,总销售收入0.95亿元。同时,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将“四荒”整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整治区域,如:对荒地等资源开展农用地整治,可产生新增耕地。2025年6月以来,全省新批复项目70个,实现14个市州全覆盖,覆盖60个县市区、110个乡镇、1732个行政村,实施单元面积2106万亩,整治区域面积1965万亩。另有88个入库项目正在前期谋划阶段。

(三)针对“权属复杂”问题,深化产权改革,激活要素活力。一是规范农村产权流转。省农业农村厅积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各地在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四荒”整治中的产权流转和利益联结奠定了制度基础。2025年,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湖南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农村集体资源发包等须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或招投标平台公开进行,为规范“四荒”资源承包经营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正加快建设,部分县市区已建立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为承包经营权市场化流转提供了载体和通道。二是规范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2024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湖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再流转且不设间隔期。2026年,省林业局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管理的若干措施》,提出了实施集体林地收益权证制度、推进流转合同规范化管理等具体措施。同年,省林业局出台了《湖南省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林地经营权流转,明确了流转程序和条件、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的审批、公开交易规则等内容。对“四荒地”明确为林地或开发为林地的,取得林权类权属证书的承包方可自主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未实施承包经营的,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议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交易。此外,为保障农民的土地收益权,对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按照“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方式,将集体林地收益权量化到户、收益权证发放到户。截至2025年,全省已发放集体林地收益权证11.48万本。三是加速确权登记赋能。我厅会同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对全省“四荒地”开展权属调查与地籍测绘,依法化解边界不清、权属争议等历史遗留问题,在此基础上实现“应登尽登”。对权属来源明确、界址清晰的“四荒地”,加快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后续流转、抵押、入股提供法定产权凭证。同时,优化流转登记服务,依托不动产登记平台逐步建立“四荒”资源流转登记框架,深化登记成果应用,发挥不动产权登记的要素赋能作用,变“死资源”为“活资产”,为村集体和农户以“四荒地”经营权入股企业提供确权依据和变更登记支持,保障农民收益分配权。

(四)针对“技术支撑乏力、后期管护机制不健全”问题,坚持分类施策,实施重点工程。一是完善技术标准与政策体系。我厅印发《湖南省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办法》,鼓励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及公益基金等,通过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及公益参与等模式,支持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省水利厅印发《湖南省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编制《湖南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为“四荒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指南。省林业局2025年印发《关于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在加强石漠生态系统保护、合理利用石漠资源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二是推进重点生态治理工程。“十四五”期间,我省实施洞庭湖山水工程,完成生态保护修复总面积80908公顷,总绩效完成率101%,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充分展现,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十四五”期间先后申报实施了三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示范工程和两批省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截至目前,累计完成修复面积近14万亩,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治理进度位居全国前列。省水利厅积极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面积1776.06平方公里;落实《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指导意见》,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91条,有效改善“四荒”区域生态与生产条件。省林业局持续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十四五”期间依托《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实施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武陵山—雪峰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项目,总投资16.01亿元,实施面积420余万亩;大力开展河湖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申报省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开展湿地资源科研调查监测、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湿地监管体系建设等活动,支持国家重要湿地申报工作,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为拓展“湿地+”融合产业提供保障。三是推动生态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开展耕地“非粮化”综合整治,引导经济作物“退田上山”,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将生态治理与产业富民有机结合。在岩溶石漠化地区积极探索发展油茶、林下经济等,2023年以来,全省(含岩溶石漠化地区)累计实施油茶林新增种植181万亩、低产林改造334万亩,将石漠化治理与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利用省级林下经济发展专项支持隆回县、耒阳市发展金银花与花椒种植。同时,大力推进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与品牌打造,全省现有油茶规模以上加工企业137家,其中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8家、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160家;利用省级林下经济发展专项创建了“新化黄精”等11个“一县一特”林下经济特色品牌。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下步,我厅将继续会同林业、水利、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系统推进“四荒”整治行动,实现荒山披绿、荒地生金、荒沟变清、荒滩成景,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增添生态底色。

一是将国土调查中标注“未耕种”和“2025耕地退出”的两类地块,作为“四荒地”资源调查的重要靶向对象,为精准摸清生态本底、研判开发潜力提供数据支撑。在现有规划体系框架下,会同林业、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进一步细化“四荒”资源的分类、分级、分区管控与利用导向。如:我厅会同省林业局正在组织编制《湖南省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年)》,在“一张图”基础上,将耕地保护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合并编制,明确耕地保护空间、国土绿化空间、园地协调空间和河湖管理空间,通过空间统筹和布局优化实现差异化功能导向。

二是我厅将继续稳妥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结合“四荒”整治,引导和推动更多优质项目储备,开展常态化督导和精准服务,督促市县已批复项目实质性动工,综合运用“天空地网”监测等信息化手段,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选取1—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开展试点,探索与ROD模式相结合,将“四荒”资源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整治,推动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新模式。省农业农村厅在“四荒”整治中推广“三变”改革模式,引导村集体和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劳务等方式参与“四荒”开发,与引入企业形成利益共享共同体,促进农民增收和集体经济发展。

三是我厅将继续依法化解“四荒地”边界不清、权属争议等历史遗留问题,优化流转登记服务。省农业农村厅将指导各地按照《湖南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推动“四荒”承包经营权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流转,提供信息发布价格指导、合同鉴证等服务,确保流转交易公开透明、程序规范;指导各地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别是治理责任、管护义务和收益分配等条款,落实“谁治理、谁受益、谁管护”原则,推广“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农户”“企业+基地+农户”等模式,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和收益分配。

四是我省将积极谋划“十五五”山水工程储备申报工作,根据区域生态地位的重要性和落实区域协调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等重大战略的需要,把大湘西地区作为我省申报实施“十五五”国家山水工程的首选区域,积极储备申报沅江中上游山水工程和武陵山区山水工程,主动谋划储备长株潭绿心区省级山水工程,将“四荒地”整治作为项目实施重要内容,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结合采矿损毁土地调查成果,科学谋划部署无责任主体废弃矿区治理工程,持续强化生产矿山监管。省农业农村厅将继续在石漠化治理区域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加大对油茶、中药材、特色林果等产业的培育扶持力度,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