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069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9-14 16:02
于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文旅产业用地政策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组织研究,并综合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行“点状供地+弹性管控”模式。2022年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的意见》(湘发〔2022〕16号)和2025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25〕23号)中明确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点状用地项目,支持按照‘用多少、批多少’方式实行点状供地”“优化文旅重点项目供地方式,允许采取点状供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方式保障文旅产业用地”。近年来,我厅指导张家界、岳阳等地开展点状用地改革试点,制定配套政策,支持文旅项目点状供地、弹性供地,为探索生态用地灵活利用路径积累了一定实践经验,为推广该模式奠定了工作基础。
二、加快探索建立“混合用地”与“组合供应”机制。近年来,部、省陆续出台《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工作的通知》等多项制度文件,鼓励相关试点地区立足国土空间规划刚性管控要求,制定混合土地用途规则,适度放宽文旅、商业、休闲等业态兼容限制。同时,我厅联合相关部门在全省14个市州和32个县市区开展2批次共36个组合供应项目的试点工作,项目类型涵盖文旅融合和乡村振兴等多个方面,为推行“混合用地”模式与“组合供应”机制积累了实践基础。
三、鼓励农文旅产业深度融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完善用地保障机制,将文化遗产利用项目储备库、精品文旅线路、各类文旅品牌、重大文旅项目等纳入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一张图’管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化文旅重点项目供地方式,允许采取点状供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方式保障文旅产业用地。鼓励利用城市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旅游业。推进老旧街区、厂区、城中村等在城市更新中发展文旅产业。允许合理利用现有林道、林业生产管理用房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提供旅游公共服务”。我厅联合相关部门持续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统筹农村闲置农房、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有序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持续完善入市政策配套体系,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实施路径,规范入市交易流程,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积极引导闲置土地资源向乡村文旅业态转型。目前,长沙市、岳阳市等地部分地方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良好成效,汨罗市新义村通过制度创新、多元模式和综合保障,成功将闲置农房转化为民宿、工坊、文创基地等业态,为各地提供了可复制经验。
下一步,我厅将联动相关部门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持续完善制度体系,逐步在全省符合条件的文旅融合重点区域推行“点状供地+弹性管控”模式,逐步推动“混合用地”模式与“组合供应”机制从“试点探索”向“常态长效”迈进,逐步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用地保障助力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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