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8 17:07
4月25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了全县首笔“不动产登记+公证”联合业务,通过部门协同和业务集成创新打造了“不动产登记+公证”新模式。
长沙县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将登记系统延伸至公证处,在公证大厅设立“不动产登记+公证”便民服务专窗,推行“不动产登记+公证”一窗联办工作机制。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继承、委托等公证事项服务时,可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业务,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公证机构按照不动产登记申请规定,一次性收齐公证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和税费缴纳材料,通过“一窗进、一套材料、一站办”的跨界服务,实现公证和登记的“一件事一次办”。
“不动产登记+公证”是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公证处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民利企服务的创新举措,通过部门间协同配合“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进“一家门”,办“多家事”。此举既可切实减轻群众办事时间成本,也可有效保证继承转移登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减少登记部门的审查压力和审查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近年来,长沙县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以提升不动产登记信息化、智能化为导向,深化拓展“不动产登记+N”服务,不断提升登记财产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下一步,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不断探索便民新途径,创新服务新方式,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惠民的政策和措施,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