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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微”调研】关于安化县梅城镇、大福镇村民建房情况的调研报告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时间:2021-10-08 11:27

编者按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持续走深走实,今年4月省厅启动开展了“四微”调研活动(微主题、微调研、微建言、微创新),在全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厅督察办、执法局、督察三处、督察四处聚焦违法用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主题,前往岳阳县公田镇和长湖乡、安化县梅城镇和大福镇、邵阳县塘渡口镇、湘潭县中路铺镇,调研了解乡镇土地利用、耕地保护和执法督察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对策建议。湖南自然资源陆续将系列调研报告予以刊发,供学习交流。

关于安化县梅城镇、大福镇村民建房情况的调研报告

厅执法局

为落实厅领导月清“三地两矿”调度会议上的指示,9月7日-11日,执法局前往安化县梅城镇、大福镇的沂兴村、尹新村、新桥社区等地,通过实地走访、发放问卷、现场踏勘、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对农村村民建房工作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

一、基本情况

梅城镇位于安化县东南部,原安化县老县城所在地,是安化县的经济、文化、医疗、教育中心。全镇国土面积278.84平方千米,大部分地区为丘陵,其中城镇规划区面积15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6.5平方千米,辖27个行政村、5个社区,总户数约2.31万户,户籍人口约9.68 万人。大福镇位于安化县东南部山区,历史上为沂溪河流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镇政府地处海拔300米左右的溪谷平地,镇域面积317平方千米,辖33个村,6个社区(居委),全镇3.26万户,登记人口10.47万人。2021年以来,梅城镇受理农村建房申请372件,已现场踏勘317件,通过镇规划例会初审252件。大福镇提交建房申请306起,其中属刚需38起;已批准306起,其中原址拆旧建新268起、异地建新38起。

二、主要问题

1.用地需求保障不足一是原址翻建受限。因调查不实、上图入库、数据误差等原因,地方在实地核查农户原址翻建申请时,出现了大量原址占用耕地甚至是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形,导致基层不敢批、不愿批。今年来,梅城镇共发现57户原址改建申请现状地类与库体数据不符的问题,其中耕地30户、林地24 户、园地3 户。如清水村某老住宅为90年代建成,二调地类全部为旱地,且属于永久基本农田。二是异地建房选址困难。受城镇规划区控规、村庄规划编制滞后,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匮乏,承包经营权调整不畅等多重因素限制,村民建房异地选址十分困难。

2.审批能力有待健全一是建房管理过程中“三到场”未执行到位。仍存在“选址审查到场,后期开工放线和竣工验收未到场”的情况,村民建房容易批少建多。二是审批保障未跟上。资金上,由于乡镇财力有限,对下放的宅基地审批权限缺乏专项资金支持保障,运转较为困难;人员上,宅基地管理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强,对宅基地审批人员的素质能力要求较高,但现实中明显存在“小马拉大车”的现象。

3.执法监管机制不顺一是综合执法权责不清。一些应该由乡镇行使的执法权,因委托授权不到位、乡镇承接 难度大等原因,仍然分散在县直有关部门。二是委托授权不够彻底。有的县直部门仅有限下放巡查、调查、取证、文书起草等事务性工作,是否立案、是否处罚、如何处罚等决定性事项仍由县直部门把关,乡镇综合执法机构事实上成为了县直部门的办事机构,导致工作效率低、执法成本大。

三、意见建议

1.强化规划引领一是合理布置集中建房点。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充分调研摸底评估近3-5年内村民建房需求,在规划区内划定集中建房点,保障村民合理建房需求。二是做好规划过渡期内管理工作。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有刚性需求的村民建房,在不突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刚性管控、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视同符合规划,保障规划过渡期内村民合理用地需求。

2.加大对基层支持力度一是适当给予乡镇测绘经费支持。省厅以乡村振兴名义适当给予村民建房测绘经费支持,用于做好村民建房审批、登记发证的测绘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信息共享互通。通过专用数据链路,将自然资源专网信息化成果推送到各乡镇,为村民建房选址、申报以及审批提供数据支撑,提高乡镇级数据应用水平和效能。

3.加强执法监管明确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职能职责边界和县直部门委托执法主体、事项、权限、流程和责任,配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加快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监督考核、案件移送和行政司法衔接等执法机制建设,加强执法培训和经验交流,形成综合执法合力。

【“四微”调研】关于安化县梅城镇、大福镇村民建房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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